与自己同甘共苦40年的丈夫一起生活的妻子,企图在丈夫常吃的紫苏油中投放杀虫剂毒杀丈夫未遂,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法院认为,妻子长期遭受不当对待等情形,且作案时使用的杀虫剂剂量未达到致死量,因而从轻处理,但丈夫一方则反对称这是感情用事的判决。


在芝麻油中投放杀虫剂企图毒害丈夫的妻子 一审获缓刑 原因是? View original image

据联合通讯社等媒体13日报道,全州地方法院刑事第7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Han Jisuk 法官)以特殊伤害未遂罪,判处被告A(64岁)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A某因去年4月在全罗北道任实郡的自宅内,涉嫌偷偷给丈夫B(66岁)投喂杀虫剂而被起诉。


调查结果显示,当时A某在丈夫B某平时常吃的紫苏油和药片中加入了杀虫剂。用紫苏油拌饭食用的B某闻到异味后立刻吐出,犯罪因此未能得逞。他回忆当时情况称:“吃饭时喉咙发刺、发痛,就马上吐了出来。”


调查结果还显示,A某认为B某平时以培养兴趣为由只往外跑,而且在外面说自己的坏话,因此实施了上述行为。案发后,村民向法院和侦查机关提交请愿书,敦促对A某从重处罚。


然而,法院虽指出作案手法恶劣且危险,但并未对A某判处实刑。法院表示:“本案犯罪最终未能得逞,侦查机关调查结果显示,加入紫苏油等中的杀虫剂未达到致死量”,并宣判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同时,法院就量刑理由说明称:“被告人长期遭受被害人家庭暴力等不当对待,在心理不稳定状态下冲动实施了犯罪”,“考虑到被告人的子女也请求从轻处理等情节,综合决定了刑罚。”



另一方面,B某在宣判后立即接受采访时主张:“正如村民提交的请愿书所示,我在与妻子共同生活40年中,从未对其有不当对待。”他还表示不服称:“法院只听取一方说法而予以宽宥,这是片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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