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 Soyoung 副委员长召开《个人债务人保护法》实施情况检查小组会议
本息减免2623件居首…其后为延长清偿期、置换贷款
对6.1755万笔债权放宽逾期利息
嘱托加强员工培训、积累经验并宣传制度
金融委员会在《个人债务人保护法》实施满2个月之际,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讨论了为使其平稳落地的后续计划。法律实施后,已收到超过8068件债务重组申请,其中7082件已办理完结,部分金融公司还将债务重组业绩反映到关键绩效指标中,积极推进债务重组。
20日,金融委员会表示,在副委员长 Kim Soyoung 主持下,会同金融监督院、信用恢复委员会、韩国资产管理公司、银行联合会、住房城市保证公司等相关机构,召开了《个人债务人保护法》实施情况检查小组会议(组长为金融委员会副委员长)。《关于个人金融债权的管理及个人金融债务人保护的法律》(个人债务人保护法)旨在强化对个人债务人在逾期后各个阶段(逾期—催收—转让)的保护规制,自2024年10月17日起施行。
当天会议上,围绕▲个人债务人保护法实施情况检查及后续计划 ▲个人债务人保护法实施后主要监管事项 ▲包括各金融业态的债务重组在内的个人债务人保护法中新制度的执行现状等议题展开了讨论。
副委员长 Kim Soyoung 在开场发言中表示,个人债务人保护法的意义在于,为贷款逾期后债务人经历的全流程建立了债务人保护规制体系,并强调为使法律扎实落地,需要切实提升债务重组的运作质量。
他表示:“希望各机构在员工培训等方面做到万无一失,不要仅仅停留在扩大债务重组件数上,而是要思考如何实现契合各债务人具体情况、具有实际效果的债务重组”,并称“要超越单纯的量的债务重组,积极尝试办理难度较大的债务重组,通过实践不断积累自身的经验和诀窍”。
他还要求积极提供支持并加强制度宣传,帮助小微机构切实遵守法律。Kim 副委员长表示:“请各协会倾听小微金融公司的困难并向监管当局转达,对这些困难给予格外关注”,“各金融公司要利用多种渠道做好政策宣传,避免出现债务人因不了解制度而无法获得支持的情况”。
据金融委员会介绍,自法律实施至本月6日,共有8068件向金融公司的债务重组申请,其中7082件已办结。按类型看,本金及利息减免2623件(36%),为最多;其后依次为延长偿还期限2110件(29%)、替代贷款1169件(16%)。
此外,对6万1755笔债权,债务人的逾期利息负担已得到缓解,对2753笔债权的未来利息也予以豁免。个人债务人保护法规定,在因部分逾期导致丧失期限利益的情况下,禁止对尚未到期的债务部分计收逾期利息;对列为税前扣除的坏账等无法收回或回收可能性极低的债权,应在转让前免除其未来利息债权。
在灾害、事故等情形下可在一定期间内暂缓催收的“催收暂缓制度”已被使用8672次;为保障债务人的日常生活,可以请求在特定时间段或通过特定方式不得进行催收的“限制催收联系类型制度”则被使用了4295次。
同时,有金融公司通过运营非面对面专用窗口,从债务重组申请到审核及签约全流程在线办理,或将债务重组业绩反映到营业网点关键绩效指标中,积极推进债务重组。据统计,对6万1755笔债权,债务人的逾期利息负担已得到缓解,对2753笔债权的未来利息也予以豁免。
Kim 副委员长表示:“我们将持续运作实施情况检查小组及为其提供支撑的实务检查团队,迅速解决一线的困难问题”,“随着债务人重获新生,债权的回收价值也会随之提升,希望金融业界积极发挥作用,推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共生的良性循环结构’得以巩固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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