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起剖宫产分娩也可实现个人自付“0元”
《国民健康保险法实施令》部分修正案通过
不仅自然分娩 剖宫产也将免费
从明年起,剖宫产分娩时将免除个人自付费用。此前只有顺产时才无个人自付费用,剖宫产时需自付5%,今后无论采用何种分娩方式,个人自付费用均为零。
保健福祉部3日在国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包含上述内容的《国民健康保险法实施令》部分修正案。
自2019年起,剖宫产分娩数量占全部分娩数量的一半以上,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去年约22.7万例分娩中,顺产约8.1万例(35.7%),剖宫产14.6万例(64.3%)。
一直以来,顺产的医疗费用无需个人负担,而剖宫产分娩则由患者承担医疗给付费用总额的5%。
但有意见指出,应向希望怀孕和生育的夫妇提供更为实质性的支持。反映这一要求,低生育老龄社会委员会于去年6月制订并发布了《扭转低出生率趋势对策》。据此,政府将此次实施令修正作为后续措施之一,自2025年1月1日起,将剖宫产分娩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率从现行的5%降为0%,与顺产相同,全部免除。
由此,无论采用何种分娩方式,产妇的住院费、分娩费、药费以及无痛分娩时的麻醉费等都可获免除。但高级病房使用费及非医保项目仍需由产妇本人承担。
保健福祉部健康保险政策局局长 Lee Junggyu 表示:“此次实施令修正是积极反映剖宫产分娩比例偏高的现实,以及一线呼吁对想要孩子的父母提供突破性支持的声音所作出的举措”,并称“期待通过营造健康的生育和养育环境,有助于扭转低出生率局面”。
当天国务会议还扩大了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分支机构的业务处理权限。此前,如需根据《国民健康保险法》就医疗机构设施、设备、人力等现状及变更进行申报,或为确认参保人及被扶养人除个人部分负担费用外自行支付的费用是否属于被排除在医疗给付对象之外的费用,必须向审查评价院本部申报或提出确认请求。今后可在就近的审查评价院分支机构办理相关业务,从而改善民众办理事项时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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