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专业银行新设许可审查标准及程序”问答
根据金融当局28日发布的《互联网专业银行新设许可审查标准及程序》,将于明年第一季度受理第四家互联网专业银行预备许可申请书。金融当局计划在受理预备许可申请书后,经过外部评估委员会审查等程序,于明年上半年公布预备许可审查结果。
此次互联网专业银行新设许可审查标准,在与既有互联网专业银行许可审查标准保持连续性的同时,兼顾了互联网专业银行引入成效以及中小企业贷款市场等相关金融产业竞争度的评估结果。金融当局计划围绕▲资金筹措的稳定性 ▲业务计划的创新性 ▲业务计划的包容性 ▲业务计划的可实现性为重点进行评估。
以下是关于互联网专业银行新设许可审查标准和程序的问答。
推进互联网专业银行新设许可的原因是什么?
推动互联网专业银行新设许可,是为了通过有新的参与者进入银行业,在金融成本及服务方面,促进公众能够切实感受到的竞争。
与以往不同,此次未提及许可家数,计划新设许可几家?
实际许可家数将通过审查后决定。我们计划围绕充足的资本实力与健全性、具有创新性的业务计划等,对法律规定的要件进行严格审查后,决定是否予以许可。
预备许可申请书的受理日程如何?是否统一受理?
据通过媒体等渠道确认的情况,目前多家财团正在推进互联网专业银行新设许可。鉴于此,本次预备许可审查将与以往相同,采取统一受理申请书并进行审查的方式推进。
关于具体的申请书受理日程等,将在12月说明会上面向有意向的申请人征求意见后,予以最终确定并公布,预计大致在明年第一季度。
关于具体的申请书受理日程等,将在12月说明会上面向有意向的申请人征求意见后,予以最终确定并公布,预计大致在明年第一季度。
如有获得预备许可批准的申请人,预计正式许可及开业时间为何时?
目前尚无法确定正式许可及开业时间。将视预备许可审查期限(2个月以内)、以及预备许可之后申请人的准备情况等而定。
在资金供给能力重点审查对象中,大股东的范围如何界定?
原则上是指根据《银行法》及《互联网专业银行法》规定,持股比例超过限度的股东。
曾表示将评估在现有金融圈难以实现活性化的领域中,是否提供创新性业务模式,具体是指哪些领域?
点名特定领域,可能会影响新进入申请人对业务计划的构思,因此有必要谨慎。不过,新设许可是为了在金融成本和服务方面,促进公众能够切实感受到的竞争,我们认为有必要通过差异化的金融技术等,提供能够为金融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新服务。
曾表示将评估在现有金融圈难以实现活性化的领域中,是否提供创新性业务模式,那么认为新设互联网专业银行有可能实现活性化吗?
设立互联网专业银行,是为了通过金融与信息通信技术的融合,实现金融服务创新和促进竞争,从而提升金融消费者的便利性。并且,为了促进包括信息通信技术企业在内,具有创新性的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与市中银行不同,我们放宽了大股东监管等准入门槛。从这一角度看,我们期待新设互联网专业银行能够提供多样且富有创意的业务模式,引导对既有金融惯例的创新。
对于新设互联网专业银行,是否不会像现有三家一样,要求设定中低信用者贷款占比目标值?
在本次审查中,也将与以往相同,从业务计划的包容性角度,评估其支持普惠金融及提供中利率贷款的计划。不过,在以往审查中,金融当局并未提出与中低信用者贷款占比相关的目标值,本次审查同样将以申请人提交的业务计划为基础进行评估。
与既有互联网专业银行许可当时不同,此次对业务计划未履行情况附加了许可条件,这是否过于苛刻?
现有三家在申请许可时,提交了将金融信息与其他替代性信息相结合,以高度化信用评估模型,以及向中低信用者提供资金的计划。但在保障所提交业务计划的实效性方面,手段有所不足。
因此,我们将附加许可条件,作为保障申请人履行业务计划的手段。不过,这并非金融当局提出相关目标值,而是为了促使申请人按照其自行提交的业务计划予以落实。
因此,我们将附加许可条件,作为保障申请人履行业务计划的手段。不过,这并非金融当局提出相关目标值,而是为了促使申请人按照其自行提交的业务计划予以落实。
为何下调了关于大股东及股东构成计划、人力及营业设施等相关的配分?
对于法律上理应当然满足的要件,我们采取不予配分或下调配分的做法。不过,即便未给予配分,如不符合相关要件,仍可能构成许可不合格事由。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