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Z专栏]连Han Kang都拿不到的稿费与版权问题
出版课本超20年的作品“0元”
亟需为创作者提供法律与系统性保护
随着有消息称作家韩江在教科书上刊载的作品20多年间一分钱著作权使用费都没拿到,一场争议由此引发。按照现行著作权法,教科书可以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收入作品,但必须支付补偿金。然而以“无法与作者取得联系”为由,著作权使用费支付被遗漏。据称,仅在过去10年间累积的未分配著作权使用费就超过250亿韩元。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也心想“会不会有类似情况”,于是查了一下自己的文章是否曾被收入教科书。不久前,我确实接到过通知,说今年会把我的文章收入教科书,但在此之前,我从未收到过任何联系。真正查过才发现,迄今为止我的文章已经有7次被收入教科书了。于是我向韩国文学艺术著作权协会(文著协)提出申请,把至今为止未支付的著作权使用费一并申领了回来,前不久连同利息在内的拖欠著作权使用费都得到补偿。
当然,这样拿到的著作权使用费本身并不是一笔很大的金额。即便如此,得知自己写的文章被收入教科书,依然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想到自己的文字或多或少对某个孩子的人生产生了些许帮助,大概没有多少作家会不感到欣慰。作家这种职业,有时比起金钱报酬,更是依靠这种成就感来坚持写作的。
不过,直到最近为止,即便教科书出版社向文著协通报了作品收录情况并支付了补偿金,文著协要再联系到作家本人仍然并不容易。近来,人们对著作权的认知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版社在教科书收录阶段就会主动告知作者,并支付合理的著作权使用费。对作家而言,在这样的过程中会切身感到自己受到了充分尊重,也会因此获得继续写作的不小动力。
不仅是教科书问题,在我们的社会里,关于创作者著作权保护的问题一直以各种方式存在。“云朵面包”和“黑色橡皮鞋”事件中,由于创作者权利未得到充分保护而引发争议的情况,已广为人知。比如,“云朵面包”在二级市场等渠道创造了数千亿韩元的销售额,但作者由于在无名时期与出版社签订了“买断合同”,最终只拿到一千多万韩元的版税。还有不少案例是,投稿至征文比赛的作品即便落选,却被主办方或评委等恶意利用。
对知名创作者而言,在著作权纠纷中往往能在与企业等的博弈中占据优势,但占绝大多数的无名或普通创作者,在与企业等的关系中多处于弱势一方。尤其是无名作家,往往仅仅因为自己的作品能够问世就心怀感激,甚至根本想不到要去保护自己的权利,这种情况数不胜数。归根结底,从政府和法律层面对创作者进行系统性保护的意识极为迫切。
最近去高中等地做特讲时,我明显感到学生对著作权的关注度非常高。这或许正是因为,从学生到成年人,人人都是创作者的时代已经到来。只要在社会关系网络服务(社交媒体)上发布文字或照片,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著作权人。同时,在我们每天消费内容的过程中,也随时可能侵犯某个人的著作权。这正是我们必须像对待其他任何领域的权利一样,认真思考著作权问题的原因。
Jung Jiwoo 文化评论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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