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韩投资证券ETF事故重罚对象会扩大吗
风控部门与审计是否受处分备受关注
有观点认为,针对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相关业务出现损失的新韩投资证券,其被处以重罚的对象范围可能会进一步扩大。业内评价认为,在批发事业群内部出现内部控制问题时,负责横向制裁的风险管理集团难以避免承担责任。金融监督院此前已指出,新韩投资证券在此次ETF损失事件中,纵向与横向的内部控制均存在问题。
据14日金融投资业界消息,金融监督院金融投资检查第2局决定将对新韩投资证券的现场检查延长一周。据悉,在现场检查中,将对ETF做市商(LP)运用指引、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作等进行全方位审查。
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内部控制责任的范围。金融当局内外普遍认为,发生事故的国际营业本部及其所属的批发事业群很可能被处以重罚。从横向内部控制的角度来看,也有意见认为不能忽视风险本部的责任。
一位熟悉检查业务的金融投资业界相关人士表示:“在监管当局内部,事故发生部门的业务线(相关人员)理所当然是重罚对象,同时也有声音认为,风险本部和审计负责人难辞其咎”,“本应以个人、团队、本部为单位,并以日、周、月为周期来管理风险结构,但实际情况看上去内部控制过于松散”。
金融监督院计划在年内决定处分力度。事故被媒体报道两天后,Kim Byunghwan金融委员会委员长在干部座谈会上曾表示:“目前金融圈各类挪用公款、不正当放贷等事故持续发生,令人担忧,近期新韩投资证券又出现大规模损失”,“已责成金融监督院对本次事故进行彻底检查和调查,并根据结果采取必要措施”。
这意味着金融委员会和金融监督院都在严肃对待此次事件,新韩金融控股集团也同样高度重视。新韩控股集团计划在金监会检查结束后,再以控股公司层面对新韩投资证券单独开展审计。
今年1月,金融监督院以“Lime·Optimus”事件为由,认定新韩投资证券等机构违反了《公司治理结构法》关于制定内部控制标准的义务,对其作出了“机构警告”等重罚并处以罚款。此次ETF损失事故与“Lime·Optimus”事件性质不同,但由于内部控制问题再度暴露,业界认为风险本部也很可能被纳入处分对象。
不过,预计距离最终制裁落地还需要一段时间。在金融监督院检查局对证券公司形成处分意见后,由直属于金监院院长的制裁审议委员会决定处分力度。如属重罚及以上情形,处分议案将提交金融委员会下属的证券期货委员会审议,以最终确定制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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