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低生育应对措施之一
即使只有一人是公务员也适用

有建议指出,为了方便公务员夫妇生育和抚养子女,应对“调出限制期限”作出例外适用。


加强对公务员夫妇生育育儿支持…反腐败和民权委员会建议放宽“调离限制期”例外适用 View original image

7日,国民权益委员会表示,作为低生育率应对措施之一,已制定改善公务员人事管理方案,建议人事革新处、行政安全部、国防部等49个中央行政机关采纳,以便让夫妻能够在同一地区工作。


此次改进方案旨在支持那些因工作地点不同、难以与配偶共同居住,从而推迟生育计划或由一方单独承担育儿责任的双职工公务员等对象。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公务员夫妻,也包括配偶不是公务员的公务员。


国民权益委员会建议人事革新处和行政安全部修改人事规定,对于正在计划或即将结婚、怀孕的公务员,或者为了与公务员配偶居住在同一地区而希望调出的公务员,即使处于“调出限制期限”内,也应例外予以允许。


调出限制期限制度,是对通过五级公开招聘、经历招聘等方式录用的人员,自首次任用之日起,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调出的制度。目前,即使相关公务员因不孕不育治疗或子女抚养等原因存在实际困难,也无法调往其他机关,因此持续有要求放宽例外的民怨被提出。行政安全部已就部分修改《地方公务员任用令》公开征求立法意见,人事革新处也表示将研究修改《公务员任用令》等相关法令。


国民权益委员会还建议国防部在《军务员人事管理训令》中,为“军务员夫妻”制定与军人夫妻相同的职务管理标准。目前,若夫妻双方都是军务员,只有陆军制定了可以让夫妻在同一地区工作的职务管理标准,而国防部的《军务员人事管理训令》中尚无相关规定。国防部表示,将修改该训令。



Yoo Cheolhwan国民权益委员会委员长表示:“帮助夫妻共同生育和抚养子女,使之成为幸福的日常生活,这是切实应对低生育率对策的基础”,并称“将与有关部门协同合作,努力推动形成一种夫妻能够共同生活、兼顾工作与育儿的公务文化”。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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