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整治特委会审议方针案后最终敲定
纳入总体规划制定标准、公公共贡献金测算程序
国土交通部将在本月到下月期间,为第一批新城等111处老旧规划城市制定整备基本方针。
国土交通部24日表示,将于25日在首尔召开第二次老旧规划城市整备特别委员会会议,审议《老旧规划城市整备基本方针》。特别委员会是审查国土交通部基本方针的法定机构,由委员长(国土交通部部长)、13名政府委员和16名民间委员共30人组成。
国土交通部计划在经过特别委员会审议后,最早于本月、最迟于下月完成整备基本方针的制定。基本方针是为制定全国老旧规划城市整备项目的基本规划而设立的政府指导方案。将在去年8月国土交通部拟定的基本方针草案基础上,听取全国地方自治团体意见,并通过特别委员会审查后正式确定。
根据国土交通部拟定的基本方针草案,为了提供积极的公共支持,将在各地方自治团体设立专门工作组。通过这一机制,支持基于数字孪生的整备模拟,并推动引入自动驾驶、城市空中交通(UAM)等未来出行基础设施。
基本方针中还包含制定基本规划时应遵循的标准和原则。为在整备项目中强化城市功能,提出了以软件、研究开发(R&D)等知识基础服务业为主要引进业种的“产业·经济活性化规划标准”。该标准中还将设定以住户数量为基准的从业人员数量目标,即目标职住比。
此外,为防止因容积率上调而恶化居住环境,还制定了“居住环境改善规划制定标准”。其目的在于要求地方自治团体在基本规划中,对平均日照时间、采光不足住户比例等进行评估。
除上述内容外,还制定了公共贡献金测算程序标准,以确保实现公共预售住房、生活社会基础设施(SOC)等公共回馈,并允许变更用途地区(如从第三类一般居住区变更为准居住区等)。将容积率放宽至法律上限150%等特例事项也被纳入方针草案。
目前,包括釜山、仁川在内的全国14处老旧规划城市,正根据上述基本方针草案制定基本规划。大田、金海等9个地方自治团体也计划在明年上半年之前完成基本规划的制定。
国土交通部部长 Park Sangwoo 表示:“随着老旧规划城市整备特别委员会审议基本方针,相关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我们将积极支持,使与基本方针同步推进的基本规划也能迅速制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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