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在公寓禁锢2名女子 强迫卖淫1500次认罪
20多岁女子与丈夫及情夫等首场公审
以“提供食宿和工作”为诱饵欺骗受害女子
以提供食宿和工作为诱饵,引诱女性并强迫其从事卖淫、侵吞约1亿韩元卖淫所得的20多岁女性等3名团伙成员,已在法庭上承认自己的罪行。
16日,大邱地方法院刑事第11部(审判长法官 Lee Jonggil)就违反《有关惩处介绍卖淫等行为的法律》(强迫卖淫等)等罪名而被起诉的A某(27岁,女)等4名二十多岁男女,进行了首次公判。被告人为A某及其丈夫B某、情夫C某和D某。经调查,他们曾共同居住在同一处住房内。当日,就检方的起诉要旨,除B某外,其余被告人均承认指控。B某称将于下次公判期日表明自己的意见。
据查,自2022年9月至去年8月期间,A某等人辗转居住在大邱地区多处公寓,对与其同住的2名女性受害者反复实施殴打、威胁等行为,并强迫其卖淫1000余次。A某团伙还被控勒索这2名女性通过卖淫所得约1亿韩元。
2022年,A某前往一位熟人工作的餐馆,在那里结识了当服务员的受害女性。当时受害女性经济困难,A某以替她们支付奶粉钱、给零花钱、请吃饭等方式施以“恩惠”,让她们对自己产生依赖。与她们关系亲近后,A某以“提供工作和食宿”为幌子,欺骗并强迫她们从事卖淫。据悉,其中一名受害女性曾两次试图逃跑,但因手机位置追踪应用程序而被抓回,再次遭到监禁。
经调查,两名受害女性在1年7个月期间,每人约被迫卖淫750次,总计约1500次。每次卖淫收取10万至20万韩元,如当日未能完成30万至50万韩元的“日结任务”,便会遭到A某等人的殴打。A某将卖淫所得打入自己的账户,并将这笔钱挥霍在生活开销等方面。
A某还以支付医疗费等名义,从受害女性的父母处勒索了约1亿韩元。此外,调查过程中还查明,其中一名男性共犯为获取新婚夫妇全租资金贷款,虚假与一名受害女性办理了婚姻登记。
A某团伙的犯罪行为,因与其居住在同一公寓的一名警官的敏锐观察而败露。大邱中部警察署女性青少年科强力组组长 Song Okyoung 在公寓内多次看到受害者每次都穿着同样的衣服,被男性团伙成员包围着进出,觉得十分可疑,经过多方走访,最终揭露了这起犯罪。
在公判中,A某及其情夫等人的辩护人表示:“整体上对公诉事实予以自白”,但同时称“部分起诉内容似乎过于严苛,希望能对此予以斟酌。”受害者代理律师则向法院提交了请愿书,要求对A某团伙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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