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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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员会15日表示,决定对由挖掘机等建筑机械租赁经营者组成的“建筑机械个别联名经营者协议会京畿道分会”就其决定租赁单价并引导成员经营者遵守建议单价的行为作出整改命令。


据公平交易委员会介绍,该协议会于2017年2月在理事会议上决定建筑机械的租赁单价,并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理事会议上决定的内容,协议会制作了租金建议价格表并通知成员经营者,同时决定对以低于建议单价价格进行交易的建筑公司限制派车等方式,引导成员经营者遵守建议单价。


协议会又于2021年6月的理事会议上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将挖掘机、自卸卡车、洒水车的租赁单价在2017年决定的价格基础上每台上调10万韩元,并制作与租赁单价相关的传单,分发给京畿道各支会。此外,还被确认曾为使租赁单价得以固定而举行集会,或要求成员经营者参与停业。


公平交易委员会指出:“经营者团体单方面决定建筑机械租金的行为,属于侵害个别经营者自主性并限制价格竞争的行为。”


上述行为属于《垄断规制及公平交易相关法律》第51条第1款第1号所规定的经营者团体禁止行为(价格的决定、维持或变更)。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今后也将持续监控在建筑机械租赁市场通过决定租赁单价等方式损害竞争秩序的经营者团体违法行为,一旦查获类似行为,将予以严厉制裁。”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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