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阻断无担保卖空、统一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交易条件、强化对非法卖空的处罚等为核心内容的《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相关法律》修正案于26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修正案规定,将构建卖空电子系统,从源头上阻断无担保卖空,并在机构为进行借券卖空目的而签订证券借贷合同时,适用与个人相同标准的偿还期限限制。此举反映了此前舆论指出的“与个人投资者不同,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借贷交易的偿还期限上没有限制”的问题。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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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同时规定,对实施非法卖空、不公正交易行为等的主体,可在一定期间内(最长5年)限制其进行金融投资产品交易以及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任职,并为采取账户支付冻结等措施提供法律依据。


此外,对非法卖空的有期徒刑处罚将根据不当得利金额从重适用,并将因非法卖空和不公正行为所处的罚款,从不当得利金额的3至5倍上调为4至5倍。



金融当局以查获全球投资银行大规模无担保卖空为契机,自去年11月起全面禁止卖空。政府计划在构建卖空电子系统后,自明年3月31日起重启卖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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