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警护处高官勾结的中间人侵吞15.7亿韩元”
未能查明其与金建希女士在企业遴选过程中的关联
审计院12日表示,在总统办公室和官邸迁移工程过程中,查获总统警护处一名干部存在不当行为,已要求将其罢免。同时还确认,在总统办公室和官邸迁移工程的监理和竣工等环节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实。审计院说明称,在施工企业选定过程中,未能查明与金建希夫人的关联性。
审计院当天发布了题为“关于总统办公室和官邸迁移及费用使用等涉嫌违法”的审计结果,指出在防弹门窗安装工程过程中,查获了警护处干部的不当行为。
担任防弹门窗安装工程项目负责人、隶属总统办公室警护处的干部A,自数年前起就与中间人B一起吃饭、旅行,关系密切。A在2022年3月末将B选为该工程的实际项目管理人。A明知B只是单纯的中间人,仍在让其勘察工地后,擅自协商合同金额,并在同年4月未与合同部门协商的情况下,指示B着手制作防弹玻璃和窗框。
尤其是,A在2022年4月至6月期间,明知B所要求的防弹门窗安装工程费用极有可能被虚高,却未指示下属进行任何成本核算或价格调查,导致签订了高价合同。
B在其介绍的民间施工企业与警护处、行政安全部之间进行的3次议价合同过程中,提交的报价金额被虚增到实际总成本的5倍以上。在防弹门窗安装工程总金额20.4亿韩元中,包含企业利润在内的防弹玻璃、窗框、贴膜的制作与安装实际成本仅为4.7亿韩元。B以配偶名义设立了一家“纸面公司”,通过该公司以合同斡旋等名义侵吞了15.7亿韩元。
不仅如此,A在警护办公楼迁移过程中,将未列入预算的工程作为合同外工程推进。为筹措工程款,他虚增其他项目的工程费用,或要求与其职务有关联的人代为垫付工程款,并强迫与其职务有关联的人高价收购熟人土地,被确认长期实施此类不当行为。
审计院表示:“我们已要求对在防弹门窗安装工程的承包商选定、成本核算、工程监理等业务中存在不当处理行为的A作出罢免等处分”,并说明称,“针对A和B以及施工企业业务、合同负责人C等3人,已于去年10月向最高检察厅请求立案侦查”。
行政安全部多支付3.2亿韩元工程款
审计院表示,在总统办公室迁移和官邸修缮过程中,与国家合同和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未得到严格遵守。
尤其是,行政安全部在签订附带事后成本审查条件的合同后,疏于履行工程款结算职责,被查出多支付了3.2亿韩元工程款。
审计院指出,总统秘书室在官邸修缮工程中疏于履行工程监理职责。从预算编制阶段起就未制定周密的项目计划,在预算落实和签订合同之前便已开工施工,并确认施工企业存在无资质企业转包等违反《建筑产业基本法》的事实。
审计院表示:“今后在推进类似项目时,应在预算落实和设计完成之前不得开工施工,必须制定周密的项目计划,防止在工程合同、监理、竣工等全流程中出现违反国家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制定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的对策。”接着又补充说:“要彻底核实参与施工企业的资质情况,从施工、设计企业处获取能够准确反映实际施工内容的图纸等资料,并将其用于竣工验收等工作,严格做好相关业务。”
此外,对于从总统职务交接委员会专门工作组(任务小组)开始,全面负责总统办公室和官邸迁移项目的前总统办公室秘书官,已追究其责任,并采取将相关情况通报为人事资料的措施,以供今后其再就业于公职时参考。
审计院还通知行政安全部,就总统办公室迁移工程中向企业多支付的工程款制定追回方案,并要求其严格做好相关工作。
审计院认为,在与总统办公室迁移相关的决策过程中,关于滥用职权和违反《国有财产法》的嫌疑,依据不足。
总统办公室:“将针对程序瑕疵制定防止再发对策”
就此,总统办公室当天表示:“通过审计院审计结果,已经确认不存在与总统办公室和官邸迁移相关的任何特殊优待”,并称:“对于在推进总统办公室等迁移过程中,因项目紧迫性和保密性等因素导致的程序上瑕疵,将在检查后制定防止再次发生的对策。”
总统办公室表示:“我们就总统办公室和官邸迁移相关的主要工程项目,分别与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签订了议价合同。对于与总统办公室等国家安全直接相关的高度保密设施工程,仅从迁移的紧急性和保密性等特殊性来看,根据《以国家为当事人的合同法》通过议价方式推进本就理所当然,历届政府也都是如此。”
总统办公室相关人士补充说:“除了议价合同的正当性之外,审计院在核查是否存在多支付工程款等特殊优待时确认,企业利润处于通常水平之内,‘不存在任何特殊优待’。至于涉嫌个人腐败的警护处干部,已被停职,检方正在进行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采取追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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