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法式同居婚”……提出破格人口危机对策的忠南知事
Kim Taeheum:“让人们在没有结婚负担的情况下也能生育”
部分人士强烈反对…需立法及社会共识
“生活伴侣法”曾在第21届国会提出但已被废弃
在低出生率和人口老龄化导致人口危机日益加剧之际,有一位地方自治团体首长提出引入法国“登记同居婚”制度的构想。包括同居婚、每周四天工作制在内,一些此前被评价为“为时尚早”的制度也将被纳入讨论。由于地方地区的人口危机比首都圈更为严重,预计今后在地方层面将更广泛地讨论此类多样化的替代方案。
忠清南道知事 Kim Taeheum 10日在由全国12名市道知事参加的大韩民国市道知事协会政策会议上,提议引入法国式登记同居婚制度。Kim 知事强调,法国非婚生育率高达62.2%,并表示:“应当向未婚伴侣也提供与已婚夫妇同等的税收和福利优惠,使其在不背负结婚负担的情况下也能生育子女。”
法国于1999年作为应对低出生率的对策,制定了承认非婚同居关系的制度——公民团结契约(PACS)。年满18岁的两名成年人只要签订同居契约,并向居住地所属市政府申报,就可以在法律上享受与已婚夫妇类似的生育、育儿、税收优惠。2023年法国的总和生育率为1.68人,是韩国(0.72人)的2.3倍。
值得关注的是,原本多由进步阵营提出的“同居婚”议题,此次却出自保守政党所属道知事之口。这是出于这样一种忧虑:如果不提出打破既有框架的破格性方案,就无法摆脱当前的人口危机。Kim 知事还采纳了另一项被视为进步阵营政策的每周四天工作制。忠清南道自今年7月起,在公共部门率先对抚养2岁及以下子女的职员实施“每周四天到岗制”。
与地方自治团体可以自行推进的福利政策不同,要实施登记同居婚,既需要立法,也离不开社会共识。据悉,总统直属低出生高龄社会委员会在去年年底曾就引入登记同居婚进行过讨论,但因宗教团体等以“可能破坏家庭价值”为由强烈反对而受挫。海外的同居婚制度也适用于同性伴侣,而在尚未在法律上承认同性婚姻的韩国,今后在以何种形式引入该制度方面,势必需要经历更加尖锐的公众讨论过程。
国会中虽有相关法案被提出,但因任期届满而自动废弃。基本收入党议员 Yong Hyein、前正义党议员 Jang Hyeyoung 提交的《生活伴侣法》规定,无论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婚姻或血缘关系,只要共同分担生计和居住、共同生活,其关系就应得到法律保障。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在对 Yong 议员法案的审查报告中指出:“在现行法律体系下,通过婚姻成立的家庭享有长期以来赋予婚姻和家庭的特殊法律地位和权利”,“若要向生活伴侣赋予与以婚姻为基础成立的家庭类似的法律地位,有必要取得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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