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调查审议委:Kim Kunhee 涉违反禁止请托法、律师法及斡旋受贿案均被建议不起诉
检方或在Lee Wonsuk总长卸任前作出不起诉处分
对总统尹锡悦的夫人 Kim Keonhee 女士“名牌包收受”嫌疑事件进行审议的检察调查审议委员会(下称“审议委”)于6日就违反禁止不正当请托与金品等有关法律、违反律师法、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斡旋受财等所有嫌疑,表决作出不起诉处理意见。
当天大检察厅表示:“审议委就被告人 Kim Keonhee 涉嫌违反禁止不正当请托与金品等有关法律一案(违反该法、受贿、滥用职权妨害行使权利、毁灭证据)是否提起公诉或作出不起诉处分,以及就被告人 Kim Keonhee 在上述案件中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斡旋受财)及违反律师法,从法律适用角度是否提起公诉或作出不起诉处分等议题进行审议,结果对包括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斡旋受财)和违反律师法在内的所有嫌疑,表决作出不起诉处理意见。”
大检表示:“审议委决议一并审查 Choi Jaeyoung 提交的意见书,并综合审议了调查组与辩护人的意见”,“根据检察调查审议委员会的决议,如上进行发布。”
审议委当天下午2时起在首尔瑞草区大检察厅以不公开方式召开现案委员会会议,审议是否对 Kim 女士提起公诉。
现案委员审阅了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调查组和 Kim 女士一方辩护人各自提交的30页A4纸篇幅的意见书,并听取意见陈述后,从下午5时30分起正式进入审议。经过约1小时40分钟讨论,表决对 Kim 女士的所有嫌疑作出不起诉处理意见。
现案委员会由法律界、学界、媒体界、市民团体等各界专家构成的审议委员中,随机抽取15人组成。
本次审议对象是 Kim 女士从牧师 Choi Jaeyoung 处收受迪奥包、香奈儿化妆品套装等行为,是否应以违反禁止不正当请托与金品等有关法律等嫌疑起诉。原本本案的争点主要是 Kim 女士是否违反该法,但当天审议委还一并审议了斡旋受财、违反律师法、受贿、滥用职权、毁灭证据等共6项嫌疑。
当天审议中,曾负责调查 Kim 女士名牌包收受疑惑的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刑事第1部部长检察官 Kim Seungho 在内的整个调查组全员出席。
据悉,调查组准备了演示文稿资料,逐条说明其判断依据,即 Kim 女士所收受的迪奥包等与总统尹锡悦的职务无关联,因而并非请托对价,而是“就任祝贺礼物”或“为安排接见而采取的手段”。
据悉,现案委员在6项嫌疑中,尤其围绕违反禁止不正当请托与金品等有关法律、斡旋受财以及违反律师法等嫌疑集中提问并进行审议。
Kim 女士一方表示,重点说明了其从 Choi 牧师处所收礼物不具有职务关联性或对价性的部分。
据悉,其提出的依据包括:Choi 牧师多次表明这是礼物而非用于请托的用途;前美国联邦众议员 Kim Changjun 安葬于国立墓地一事并未传达到 Kim 女士;在收受包时,关于中断“统一TV”播出的相关现案本身尚不存在等。
Kim 女士一方的辩护人 Choi Jiu 当天出席审议并陈述意见后会见记者表示:“主要接受了现案委员为核实事实关系所提出的质询”,“(Kim 女士)对 Choi 牧师的一切不当要求均予以拒绝,且就收到恢复‘统一TV’播出请求的(总统室)赵姓行政官‘没有那样的权限’而予以坚决拒绝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现案委员会在完成审议及表决后,将制作审议委审议意见书。此后,由现案委员会负责工作人员将审议意见书副本送交主办检察官,主办检察官须将该副本附卷归入案卷记录。
审议委运营指引第19条(审议效力)规定:“主办检察官应当尊重现案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也就是说,无论审议委作出何种结论,对检察官并不具有拘束力,仅具劝告性质。
实际上,此前共召开过15次审议委,其中12件结果被公开。在公开的12件中,有8件的最终处分与审议委意见不一致。
但在本案中,由于负责侦办案件的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调查组与审议委的意见一致,因而有观点认为,检察总长 Lee Wonseok 很可能在其卸任前的下周内,对 Kim 女士作出不起诉处分。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当天在审议委审议结果出炉后表示:“包括部长检察官在内的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刑事第1部调查组全员出席审议委,向委员们充分说明了迄今为止的调查结果”,“调查组在不作任何其他考量的前提下,仅根据证据和法律适用达成了一致结论,并充分说明了除被告发的违反禁止不正当请托与金品等有关法律、受贿等嫌疑之外,与斡旋受财、违反律师法有关的争点及法律适用问题。”
随后又补充称:“调查组将参考审议委的决定及讨论内容,最终对本案作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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