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伪造日期请病假称“没打印就不算造假” 法院驳回:“明知要先打印再签章”

首尔东部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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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为了不上班而伪造诊断书、数十次请病假的社会服务要员,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据联合新闻社6日报道,“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1单独法庭(审判长 Seo Bomin 法官)于上月21日,以变造私文书、行使变造私文书嫌疑,判处20多岁男性A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并命令其进行200小时社会服务”。


作为社会服务要员的A某,在用完全部病假后,仍为逃避上班而篡改诊断书日期并提交给区政府。他于2022年10月在位于首尔松坡区的住所,将2022年1月24日开具的诊断书进行扫描后,变更诊断日期和发放日期。此后,他将该文件与缺勤事由书一并发送到社会服务要员管理负责人邮箱。通过这种方式,截至去年11月,在一年多的时间里,A某共计30次获批病假。


A某在审理过程中主张,“只是通过扫描制作了诊断书文件,并未打印出来,因此不属于‘伪造’”。但合议庭认为,“A某作为社会服务要员,明知只要将诊断书及缺勤事由书文件发送出去,负责人就会打印、盖章并保存”,因此认定其犯罪事实成立。不过,法院在说明量刑理由时表示,“综合考虑被告人认罪、此前无受罚前科等多种情形”。



另外,病假是因疾病无法履行职务时申请的休假。根据社会服务要员服役管理规定第23条(病假),只要提交就诊确认书、处方笺或诊疗意见书三者之一,即可使用病假。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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