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还说‘所以才不招女人’这种背后议论”
不公待遇案例及惩处比例等将公开
有调查显示,即使举报因产假和育儿假导致的职场不利待遇,最终被处以罚款等实际处罚的案例也仅占2.8%。
1日,组织“职场甲质119”介绍了因育儿假等遭受不合理待遇的职场人士的苦衷。一名职场人士A某表示:“我对代表说要休育儿假,结果代表在员工之间背后议论说‘是不是明明有怀孕计划却隐瞒后进来的’,‘既然说想领失业金,就该说要辞职’,‘所以公司才不招女人’,‘不让她休育儿假会被罚款,但金额不大,就交了算了’等话。”另一名职场人士B某则倾诉称:“我休完育儿假回到公司后,如果不在与原劳动合同差异巨大的新劳动合同上签字,就被强迫辞职。”
接着来看“职场甲质119”通过共同民主党议员Jang Cheolmin从雇佣劳动部(劳动部)获取的资料,从今年1月1日至6月20日,向劳动部举报的与怀孕、分娩、育儿相关的法律违规案件共有287件,其中被认定存在违法行为的仅25件(8.9%)。在这当中,被移送起诉或处以罚款等的案件只有8件(2.8%,起诉7件、罚款1件)。其余17件仅以责令各事业单位整改的方式收尾。剩余81.2%(226件)则以“二次未出席”“无举报意愿”“无违法事实”“撤回”“驳回”等事由结案。
即便将范围扩大到2020年,处罚案例仍然显著偏少。从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20日,向劳动部举报的与怀孕、分娩、育儿相关的法律违规案件共有2301件,其中被移送起诉或处以罚款的案件仅129件(5.6%)。
“职场甲质119”批评称:“无论是政府还是朝野各政党,都在提出各种应对措施以缓解低生育率问题,但劳动部却以‘棉花棒式’轻罚,任由在工作场所实际使用母性和父性保护制度的劳动者遭受歧视和不利待遇。” “职场甲质119”活动家Kim Seok 表示:“政府应当更积极地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并应对屡次被举报的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特别劳动监察等。”
另一方面,《劳动基准法》第74条规定了关于分娩(活产及流产、死产)前后休假以及怀孕、分娩期间保护的内容。根据该条款,如违反未给予产前产后休假、拒绝分割使用产前产后休假、未给予流产及死产休假、在产前产后休假期间未支付工资、在孕期安排加班劳动以及拒绝将工作调整为较为轻松的岗位等规定的,可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此外,如违反在产前产后休假结束后拒绝劳动者复职的规定,可被处以500万韩元以下罚金;如违反缩短怀孕期间劳动时间的规定,以及拒绝变更怀孕期间工作开始及结束时间申请的,可被处以500万韩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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