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府表示将放宽监管,以便民间可以供应长期租赁住房,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房地产投资公司)业界对“饭碗”扩大的前景流露出期待。不过,也有评价认为,除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之外的其他经营主体要进入这一市场并不容易。考虑到建筑景气恶化、建材价格大幅上涨等因素,分析认为难以确保足够的盈利性。


从首尔南山眺望到的市区公寓景象。韩联社供图

从首尔南山眺望到的市区公寓景象。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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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协会会长 Jung Byungyun 就国土交通部28日发布的《为保障工薪阶层、中产阶层及未来世代居住稳定的新型租赁住房供应方案》表示,从投资资产日益多元化的角度来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进军民间租赁市场是利好。政府将于下月提出法案,放宽监管,使包括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内的企业能够供应规模较大(每个小区100户以上)、期限在20年以上的租赁住房。其目标是培育专业租赁企业,为承租人提供在适当居住成本下可长期居住的租赁住房。


也有观点指出,让具备资本实力的经营主体(包括大型企业)参与虽然在实利上可行,但现实性不足,因此应进一步放宽相关监管。大韩建设政策研究院研究委员 Lee Eunhyeong 称:“我认为最终由个人与法人混合构成的租赁住房市场才是自然的结构”,“为激活民间租赁,有必要同步讨论放宽对多套房持有者的监管。”其意在于,正如不可能以公共租赁替代租赁市场中的所有住房一样,仅由法人供应租赁住房在现实中也难以实现。尤其是,他补充称:“社会对大型企业从事租赁业务的负面认知等,将成为制约因素。”


在长期民间租赁模式中,自主型适用《住宅租赁保护法》(2+2年,租金涨幅上限5%),有意见指出,这会降低法人的业务参与诱因。若首位承租人合计居住4年后,经营主体试图按照市价上调租金,而承租人选择退租,那么下一位承租人同样可以按4年标准居住。若经营主体考虑4年租期而在初始阶段就提高租金,又可能导致租金涨幅过高。



有预测认为,除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以外的其他法人的参与度将会偏低。一家开发商相关人士表示:“在可开发宅地将日益短缺、重建与再开发等整备项目供应量减少的预期下,长期租赁住房可以作为一种业务模式被提出”,但“归根结底还是要核算盈利性,因此除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以外的法人是否会积极参与,还需观望。”他接着补充说,考虑到政权更迭和政策变化等因素,长期租赁住房业务确实令人感到负担沉重。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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