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提问为由诱教师回座偷拍下半身
教师权利保护委员会一致决定提起控告

教育当局已将上课期间用手机偷拍教师的高中生举报给警方。


据联合新闻社27日报道,京畿道教育厅以违反《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别法》(利用摄像机等进行拍摄)嫌疑,将辖区内某高中就读的一年级学生A君举报至警方。经查明,A君在今年5月上课途中举手称有问题,请B教师走到自己座位旁边,佯装听讲解的同时,用手机拍摄了B教师的下半身。

防止非法拍摄的包裹式海报

防止非法拍摄的包裹式海报

View original image

据悉,A君辩称“本来是想拍旁边的朋友”,但在他的手机中发现了拍摄B教师的视频。京畿道教育厅接到B教师关于此事的举报后,召开教权保护委员会会议,委员会一致同意对A君进行刑事举报。京畿道教育厅教权保护委员会共由11人组成,包括教育厅职员2人、退休校长1人、在职教师1人、学生家长1人、京畿道议会议员2人、律师1人、教授2人以及1名冲突纠纷调解专家。


京畿道教育厅教权保护委员会认为这是严重侵犯教师权利的案件,今年以此类事由提起的举报共计4起。此前3起均为学生家长被举报,本次由学生本人被举报尚属首次。


另一方面,本月17日,检方向在大田某高中女教师专用厕所等处偷偷安装摄像设备并进行非法拍摄、在一审被判实刑的被告人,在其二审中求处有期徒刑5年的刑罚。


检方向由大田地方法院第5-3刑事部审理、因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利用摄像机等进行拍摄)被起诉的C某和D某,分别求刑有期徒刑5年和有期徒刑3年。两人在案发时为高中三年级学生,自去年3月至同年8月期间,在自己就读学校的教室内共44次拍摄教师身体部位,并在女教师专用厕所内安装非法摄像设备进行拍摄,因此被移送审判。他们使用圆珠笔形摄像机进行非法拍摄,甚至还将部分视频资料提供给不知情的他人。学校方面在去年8月请求警方立案调查的同时,对两人作出退学处分。



在一审中,当时尚属未成年人的C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最长刑期)·2年(最短刑期),已成年的D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二人均当庭收监。在二审公判的最后陈述中,C某表示:“我因错误的欲望做出了不该做的行为,毁掉了受害者的日常生活,给他们留下终身伤痛,对此我深刻反省。”D某则称:“我因扭曲的欲望和自私的想法摧毁了受害者健康的人生,会用一生反省错误,将其铭记于心”,请求从轻处理。二审合议庭计划于下月23日对二人进行宣判。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