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在车内昏倒女子拖出叫了119,却被说成性骚扰”
救下昏迷倒地女子的市民称:“丈夫索要100万和解金,不给就要以性骚扰报警”
据悉,有一名男子为拯救一名在车内昏迷的女性,打碎了车辆后挡风玻璃等全力施救,却被该女性的丈夫要求赔偿100万韩元。
本月16日,某网络社区上出现了一篇题为“实在太委屈、太生气,只能上来倾诉”的帖子。发帖人A某表示:“本月14日,我因为把资料落在公司,正往公司赶的路上,看到一辆车停在马路正中间”,“连双闪警示灯都没开,我有点在意,就走近看了看,结果发现一名看上去30代后半到40代出头的女性,嘴里冒着白沫,已经昏迷在车内。”
A某称:“我试着拉车门,但理所当然是锁着的。最后我只好用自己车里的应急锤砸碎那辆车的后门玻璃,把那位女士救了出来”,“这一过程周围的车主和路人都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他接着说明情况说:“我完全没有做人工呼吸或揉捏身体之类的行为。因为总觉得有点不对劲,所以一点都没碰”,“119急救人员到达后,向我要电话号码,我把号码告诉他们,然后就回公司拿资料,这是我当时的记忆。”
离谱的是,当时倒在车内的女性的丈夫,竟然以A某“触碰了妻子的身体”为由,向他索要和解金。A某表示:“第二天丈夫就打来了电话。他一边追问砸坏的后挡风玻璃要我赔偿,一边反问我把妻子救出来时是不是摸了她的身体,还说要以性骚扰进行报案”,“我本以为电话那头会说一句‘谢谢’,结果却说要举报我,我实在太震惊,以至于一时说不出话来。”
在丈夫的逼问下,A某解释说:“把人从车里拖出来时,确实是把手伸进她的腋下把她抱出来的”,“但当时情况非常紧急,我别无选择。把她带到人行道之后,并没有进行人工呼吸等任何身体接触。”然而,据称丈夫仍要求他赔偿后门玻璃费用30万韩元,并以“玻璃破碎导致妻子手臂出血”为由,额外索要70万韩元。结果就是,救了一名失去意识的女性,却要承担共计100万韩元的赔偿。
A某称:“丈夫现在以‘如果不赔偿就以性骚扰报案’为由进行威胁”,“我实在太冤枉了。看过救援过程的人都知道,除了把人从车里拖出来那一下外,我完全没有任何接触,就连那一下也是出于紧急救援的迫不得已,我真的非得赔偿吗?”他接着诉苦说:“我可以对天发誓,绝没有怀着任何性目的去触碰那位女士。但丈夫却说‘女性的陈述就是证据’,还表示自己已经算是心软,只要100万韩元和解费,要我心怀感激”,“我并不心疼这100万韩元,但我不愿意变成承认自己有罪的样子。”
A某还说:“我以后这辈子都不会再帮助别人了。尤其是女性,今后无论发生什么事,除了我母亲之外,我谁都不会帮”,“我本以为自己做了件好事,心里还有点自豪,结果换来的却是莫名其妙的污名和100万韩元的赔偿,实在太难受了。虽然知道世上什么人都有,但我感觉自己是彻底被这种人给缠上了。”
听闻此事的网友纷纷表示:“那所谓的丈夫简直不像个人”,“感觉像是故意策划的自残讹诈”,“救了人命却被敲诈要钱,这样的垃圾为什么越来越多”,“干脆让他去报案好了”,“怎么能对出于善意伸出援手的人这样做”,“救了条命,结果却换来这种荒唐事”,“难道是对被救活这件事感到不爽吗”,“你做的是好事,太让人心疼了”等反应。
另一方面,根据《急救医疗相关法律》第5条之2(关于善意急救医疗的免责)规定,对生命处于危急状态的急救患者提供急救医疗或急救处置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及死亡或受伤,如行为人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该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以及对伤害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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