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重新推进相关法律修订

图片由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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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重复领取失业金的领取人,将最多削减其给付金额50%的法律修订案将被重新推进。


雇佣劳动部16日表示,在当天召开的国务会议上,包括《雇佣保险法》《雇佣产业灾害保险费征收法》在内的8项主管法律修订案已获审议并表决通过。


首先,《雇佣保险法》部分修订案规定,对在5年内3次以上领取求职给付的重复领取者削减给付金额。具体削减标准将委托施行令规定,此前修订案中曾提出,在5年内第3次领取时削减10%,第4次25%,第5次40%,第6次及以上削减50%。


同时,还为将再次领取求职给付前的等待期从现行7天延长至最长4周提供了法律依据。


雇佣劳动部说明称,将制定补充方案,使低薪劳动者、临时工等劳动市场弱势群体不计入重复领取次数,并从法律施行后开始领取的情形起计算重复领取次数。


此外,针对短期在职人员明显偏多的事业单位,《雇佣产业灾害保险费征收法》也一并获通过修订,允许对该类事业单位由雇主负担的失业给付保险费在40%以内追加征收。


此举旨在遏制利用求职给付制度签订短期工作合同的惯例,适用对象为过去3年内离职的求职给付领取者中短期在职者比例较高,且该事业单位支付的求职给付金额与其被征收保险费相比比例较高的事业单位。


上述修订案曾在上一届政府时期由政府及朝野议员共同提出,但在劳动界等方面的反对声中,未能在国会取得进展而被废弃。


劳动界主张,政府将因就业不稳定导致的重复领取一概视为不当领取,认为应当优先保障青年和弱势群体劳动者的就业稳定。


雇佣劳动部部长 Lee Jung-sik 表示:“将积极支持国会进行合理讨论,使作为核心就业安全网的求职给付制度在忠实发挥其再就业支持功能的同时,提升保险加入者之间的公平性,并对劳动弱势群体提供更有力的保护。”


另一方面,当天国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公认劳动事务师法》修订案,允许未成年人预先参加公认劳动事务师考试,并规定事先通知公认劳动事务师事务所调查日志和调查内容等事项。



同时,为激活成年监护制度并强化被监护人的基本权利保障,决定在《雇佣保险法》《终身职业能力法》《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等3部法律中,删除关于取得资格或被任命为委员的欠格事由中的“受限制监护人”条款。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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