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除权力无限的政治检察官
检察改革第二季:废除检察厅
祖国革新党代表Cho Kuk于26日表示,将推进包含废除检察厅、新设重大犯罪调查厅和公诉厅内容的“检察改革四法”。
Cho代表当天下午在国会新闻发布厅召开记者会表示:“通过以检察机关去政治化、去权力机关化为目标的检察改革四法,一方面解体强大的检察权力,另一方面通过严密的立法,使检察改革成为不可逆转的现实。”
该党推进的检察改革四法分为三项制定法案(公诉厅法、重大犯罪调查厅法、调查程序法)和一项修正法案(刑事诉讼法)。
公诉厅法的核心是将侦查与起诉分离。将侦查权移交给新设的重大犯罪调查厅,现有检察机关则转型为仅专门负责起诉和维持公诉的公诉厅。今后将不再使用检察长等称谓。
在党内担任“检察独裁早期终结特别委员会”委员长的议员Park Eunjung表示:“如果公诉厅法案在国会获得通过,自1949年制定并施行至今的现行检察制度将走入历史”,“大韩民国刑事司法体系将以公诉厅对侦查合法性的控制以及公诉的提起和维持为轴心重新构建。”
祖国创新党推进提出“检察改革四法”
(首尔=韩联社)记者 Kim Juseong = 祖国创新党代表 Cho Kuk 和院内代表 Hwang Unha 等人26日下午在首尔汝矣岛国会沟通馆说明废除检察厅、新设重大犯罪调查厅和公诉厅等内容的“检察改革四法”提案计划。202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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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犯罪调查厅法将赋予该机构从检察机关移交而来的侦查权。作为不隶属检察官的侦查组织,重大犯罪调查厅将设在法务部部长之下。法案将腐败、经济犯罪、公职犯罪、选举犯罪、防务项目犯罪、大型惨案、毒品犯罪调查等明确列为直接侦查范围。为防止滥用侦查权,强制侦查所需的逮捕、搜查令申请必须通过公诉厅,从而设置了制衡装置。
负责提出重大犯罪调查厅法案的院内代表Hwang Unha解释称:“为进一步确保杜绝侦查权滥用并实现完善的控制,将重大犯罪调查厅细分为多个侦查部门,由侦查本部长指挥侦查,从而抑制并阻断厅长对侦查权的滥用。”
调查程序法明确规定禁止公开刑事案件、禁止“别案·他案”侦查,意在通过立法切断类似赛马直播式侦查等弊端。同时,切断“选择性侦查”“祈雨式侦查”等陋习,加强不拘束侦查原则、确立证据侦查主义,并强化签发搜查扣押令的要件。提出该法案的议员Cha Kyugeun强调:“应当由非检察官的司法警察作为侦查主体。”
最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包括:△整顿刑事诉讼法整体上存在的检察官侦查权残余规定 △对再审申请制度及准抗告制度进行修改以切实提高其实效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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