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允许在产业设施区内入驻法律、会计、税务服务业等。产业通商资源部表示,在25日召开的国务会议上,包含上述内容的《促进产业集聚活性化及工厂设立相关法律》施行令修正案已获通过。


随着《产业集聚法》修正案将于下月10日施行,本次施行令修正案对法律所委任的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


具体而言,为了反映有助于促进产业园区内企业投资、解决入驻企业经营困难的制度改善内容,规定将资产证券化的投资者明确为金融投资业者、不动产投资公司和公共机构。同时,规定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筹集资金的企业,对被证券化的资产享有优先购买协商权。


新设例外规定:当入驻企业以产业用地等实物出资给合资法人时,不适用产业用地分配后5年内的处置限制。尤其是,允许法律、会计、税务服务业等也可入驻产业设施区,从而扩大可入驻的行业范围,使企业能够在工厂附近便捷地利用各类支持服务。



产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检查“产业园区选址监管改革是否不折不扣地落实”,并称“计划积极发现并改善阻碍产业园区内企业投资的不合理监管和企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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