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六年级家长也可享受缩短工时…适用年龄从8岁扩大至12岁
《男女雇用平等法》等4项法律案获国务会议通过
6日,在位于首尔钟路区的经济社会劳动委员会议室举行的第13次本委员会会议上,雇佣劳动部部长 Lee Jeongsik 正在发言。 摄影 记者 Heo Younghan
View original image可申请育儿期缩短工时的子女年龄,将从原来的不满8周岁扩大到不满12周岁。配偶陪产假工资补贴期限也将从5天延长至10天。
雇佣劳动部表示,25日召开的国务会议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包含上述内容的《男女雇佣平等与工作家庭两立支援法》(下称《男女雇佣平等法》)等4个法律修正案。
当天在国务会议上通过的《男女雇佣平等法》《雇佣保险法》《劳动基准法》等所谓“母性保护三法”,曾在第21届国会因届期届满而自动废弃,此次得以重新推进。
修法内容包括:将配偶陪产假的分次使用次数从1次增加到3次,将配偶陪产假工资补贴期限从5天延长至10天;同时,将可申请育儿期缩短工时的子女年龄,从原来的不满8周岁或小学二年级及以下,扩大到不满12周岁或小学六年级及以下。
此外,为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降低早产风险,将每日2小时缩短工时制度的适用期间,从现行“怀孕后12周以内或36周以后”,扩大为“怀孕后12周以内或32周以后”。难孕不育治疗假期也将从每年3天增加到每年6天,并新设制度,向优先支援对象企业所属劳动者提供2天带薪假的工资补贴。
当天,《国民终身职业能力开发法》部分修正法律案也通过了国务会议。该修正案规定,若企业事先获得职业能力开发计划书的批准,则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对单个培训课程享有企业自主裁量权,并可获得培训费用的补贴。
同时,将功能大学学位专业深化课程的入学资格条件调整为:无论学历与经历条件的先后顺序,只要同时满足这两项条件,即可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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