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不了碳就会被客户抛弃”…关乎生存的气候应对[席卷企业的气候风险]
极端气候成现实…企业气候相关国际标准同步强化
美国SEC拟推气候信息披露制度…韩国国内亦在推进
须明确定义范围与适用对象并建立数据库
“如果不能做好气候应对,就无法获得客户选择。”
随着异常气候成为现实,气候风险管理已不再是可以拖延的课题。如果不制定气候变化应对战略,连现状维持都变得困难。为了在竞争中生存下去,必须由政府层面制定标准和制度,同时推动民间部门积极参与,采取双线并进的策略,已是刻不容缓。
异常气候近在眼前……不再是“别人的事”
全球各国正不断出现酷暑、暴雪、干旱、地震等异常气候现象。不仅海外知名研究机构发出警告,本国气象厅也表示,令人沮丧的未来随时可能到来,表达了忧虑。
近期,气象厅利用温室气体浓度和气候变化数值模型推演气候变化情景的结果显示,在将温室气体排放维持在当前水平的“高碳情景”下,预计2081年至2100年首尔的平均酷暑日数将增加到109.8天。酷暑日是指日最高气温在33摄氏度以上的日子。分析认为,首尔的夏季日数将达到194.3天,比2000年至2019年平均的127.7天增加两个多月,相当于一年中超过一半都是夏季。热带夜日数也将增至96.1天,是目前的8.5倍。
不仅气温,降水量也预计将增加。在高碳情景下,预测2081年至2100年首尔的年平均降水量将达到1521.9毫米,比现在增加约20%。年降水量在80毫米以上的暴雨日数也将从目前的每年2.7天增至3.7天,增加37%。
全球共同课题……竞争中也是“必选项”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今年3月通过了气候信息披露规则最终案。美国境内所有上市公司都被要求强制披露与气候风险相关的财务影响、温室气体排放量等内容。监管机构计划按照市值规模分阶段要求企业进行披露。尽管围绕该规则存在激烈的赞成与反对争论,证券交易委员会仍判断这一方向是正确的。
在本国,持续性信息披露制度草案也已于今年4月末公布。草案中规定,在持续性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方面,其他可持续发展议题可以选择披露与否,但气候议题则被列为强制披露。金融委员会计划在以“2026年以后”为前提的基础上,与相关部门协商后确定具体的实施时间。不论在国内还是海外,要在资本市场上体现企业价值,气候应对能力和规划已经成为必备条件。
在大量使用化石燃料的航运业,气候风险同样是关乎生存的核心议题。顺应环保趋势,航运产业的环境监管大幅加强,航运公司必须实现极具挑战性的碳中和目标。国际海事组织(IMO)规定,到2030年为止,平均每单位运输业务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必须在2008年的基础上削减40%。是否拥有环保船舶,正在成为重塑行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气候风险扩大……“制定标准”刻不容缓
企业一致呼吁,政府应完善相关制度,构建国家层面的数据库(DB),以便企业能够切实遵守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标准。尤其是对于披露能力不足的中小企业和加入“RE100”(再生能源100%)的企业,应当优先提供定制化支持。
以欧洲联盟(EU)为代表的各国,正以气候危机为名,对出口企业强化碳相关信息披露规定。企业对于必须准确测量自家产品生产过程以及合作伙伴、流通环节在内的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并进行披露的“范围3”(Scope 3)制度感到压力巨大。如果不能切实遵守自2026年起由欧盟实施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数字产品护照(DPP)等制度,可能会受到出口限制,但相关数据的测量并不容易。最早将于2026年由欧盟引入的数字产品护照,是一项对在欧盟流通的所有产品,在其整个生命周期(生产、流通、销售、使用、回收等全部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进行数字化收集、存储并共享的制度。
业界主张,政府应负起责任,构建国家气候信息披露以及欧盟数字产品护照相关的数据平台。大韩商工会议所相关人士表示:“在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中,范围1和范围2由国家进行管理,因此能够产生具有可靠性的数据,但在范围3领域,由于披露方法论尚未确定,企业数据存在高度不确定性”,“企业迅速具备披露能力固然重要,但更为紧迫的是由国家(政府)引入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信息披露工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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