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当局结束指定豁免公司治理评估标准TF会议
细则标准上财界与会计业界看法不一
韩国公认会计师协会下任会长选举落幕…争论或将正式升温

在是否对具备完善外部审计人选任与监督系统的优质公司免除“周期性审计人指定制(周期性指定制)”方面,金融当局、财界和会计业界经过多次协商后,已形成“有必要”的共识。但在细化评估标准方面,企业与会计业界之间分歧较大,预计按照当初政府计划敲定最终方案仍将耗时较长。随着代表会计业界的韩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韩公会)下一任会长人选尘埃落定,双方围绕该问题的博弈也将正式进入白热化阶段。


制定免指定公司治理评价标准的工作小组会议结束
就定期指定制豁免方向达成共识…细则标准讨论仍各执一词 View original image

据政府和金融投资业界21日消息,截至本月18日,“为免指定制定公司治理评价标准工作小组(TF)”第三次会议召开后,该工作小组已告结束。该工作小组由金融委员会、金融监督院、韩国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标准院、会计准则院、韩公会、韩国上市公司协会、科斯达克协会、资本市场研究院等参与。当日会议据悉就“可向具备完善外部审计人选任与监督系统的公司治理优质企业提供周期性指定制豁免优惠”这一大方向形成了共识。尤其是由财界、会计业界及资本市场专家等民间主体主导展开了讨论。


本次工作小组的目标,是选定用于筛选周期性指定制免除对象企业的标准。具体标准目前尚未公开,但金融当局在今年4月发布方案时曾表示,将把外部审计人选任·监督系统是否实现正常构建与运行等,作为核心评估标准。当局拟据此组建以外部机构和专家为中心的“公司治理评价委员会”,对公司治理优质企业进行评价与遴选。被选定为公司治理优质企业的,将经证券期货委员会表决后,在一定期间内获准免于周期性指定。此外,今后如获得“企业价值提升表彰”,将在公司治理评价中作为加分因素积极予以考虑。据悉,当局正考虑与其对所有上市公司进行全面调查后统一给予免指定优惠,不如由自认为已具备免除条件的上市公司提出申请,从而避免被周期性指定。上市公司提出申请后,由金融当局依据审查标准决定是否给予豁免。


不过,围绕细化评估标准的协商仍在平行线上拉锯。坚持守住周期性指定制原案的会计业界一直对放宽豁免条件持反对立场,在细节标准上也坚持设置较高门槛。金融委员会曾表示,将在第二季度内敲定具体评估标准与方法以及豁免方式,并推进作为周期性指定制豁免依据的《股份公司等外部审计相关法律(外部审计法)》施行令的修订,但政策方向在上半年内确定的可能性已被视为不大。根据现行施行令,周期性指定制的例外对象仅限于过去6年内自愿向金融委员会下属证券期货委员会申请接受审查且未被查出违规事项的公司。


“烫手山芋”周期性指定制……由来已久的争论

周期性指定制是企业与会计业界利益高度交织的“烫手山芋”。自2019年实施以来,周期性指定制规定:企业连续6年自主选任审计人后,接下来的3年由金融当局指定审计人。该制度是根据2018年11月在大宇造船海洋财务造假事件后实施的修订外部审计法(新外部审计法)引入的。制度实施后虽有评价认为会计透明度有所提升,但在经历新冠疫情等阶段后,产业界持续对审计时间与成本负担过重表达不满。


金融当局方面也因有意见指出,对于拥有能够独立选任审计人并能有效牵制和监督经营层的优质内部审计机构的企业而言,该制度构成过度负担,因而一直在寻求解决方案。去年6月,金融委员会在综合考虑周期性指定制对会计透明性与独立性的效果后,决定暂时维持现行制度,同时研究后续对策。金融委员会一位高层相关人士表示:“过去指定审计的比重也曾超过一半,确有过度的一面,因此我们一直在努力予以适当缩减”,“曾尝试将指定审计人的事由缩减至合理水平。”自2020年周期性指定制执行以来,上市公司审计人被指定的比重不断上升,2021年已有超过一半(54%)的上市公司被指定审计人。


会计业界自金融当局今年4月作为价值提升(Value-up)项目一环公布周期性审计人指定豁免方案后,便公开发出批评声音。在19日韩公会会长选举前夕,三位会长候选人均对作为价值提升项目一环的周期性审计人指定制豁免政策表明了反对立场。曾在担任现任国会议员期间主导推进周期性指定制的新任会长 Choi Woonyeol 在当选后举行的记者会上强调称:“免除周期性指定制不是价值提升,而是价值下滑”,“我认为只要与政策当局见面对话,就能解决这一问题。”


科斯达克上市公司方面则对政府推进周期性审计人指定豁免持欢迎态度。作为临时性措施推进的周期性指定制逐渐固化为惯例,与科斯皮上市公司相比,人力和资本规模相对较小的科斯达克上市公司一直在诉苦审计费用和业务负担沉重。在与价值提升相关的企业座谈会上,多家科斯达克上市公司也曾建议放宽审计人指定制度。一家科斯达克上市公司A企业的高层相关人士表示:“在3年内被迫接受政府指定的审计人,对企业在时间和成本等方面都是巨大负担”,“如果审计人指定豁免方案得以落地,将有望减轻手续费负担,并大幅降低因指定审计制度带来的业务压力。”



参与工作小组的专家也强调,政策并非意在向所有认真落实价值提升的上市公司一律提供审计人指定豁免优惠,而是在综合考量既有的审计人选任程序、被指定审计人的资质等因素后,仅在其被认定为自主透明运营审计制度、且在公司治理方面也表现优异的情况下,才给予此类指定豁免激励。正如市场所担忧的那样,会计问题频出、亟需被淘汰出市的上市公司,或公司治理结构薄弱的上市公司,根本无缘成为豁免对象上市公司。金融投资业界一位相关人士表示:“在放宽制度、允许更多自由受任的同时,只要能够通过外部监督功能,从投资者保护角度充分监督公司的财务和会计等方面,那么对于具备完善审计人选任程序及整体公司治理优质体系的上市公司,就应当给予其自主选任审计人的机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