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型保险配备高额返还金
兼具保障与储蓄功能
“有利于保险公司获取CSM”

随着寿险公司推出的短期缴费终身寿险人气降温,业界接连把“强化退还型”产品作为新的盈利来源。这类产品是在终身寿险等保障型保险中叠加较高的退还金,同时兼具保障与储蓄功能。业内还通过在终身寿险的身故保障之外叠加癌症保障、强化生涯保障等方式,提高给付水平,弥补退还率下调带来的缺口。


据保险业界18日消息,韩华生命本月推出了在终身寿险中结合癌症保障的“癌症加倍终身寿险”。当客户罹患癌症时,将身故保险金提高至2倍,免除此后保费负担,并把此前已缴保费作为癌症诊断资金返还给客户。


该产品的身故保险金呈逐步递增结构。比如,假设一名40周岁男性,以10年缴费方式投保保额2500万韩元的身故保险,自合同生效满2年起,身故保险金在5年内每年按20%(500万韩元)幅度递增,最高增至5000万韩元。如若罹患癌症,则当时点的身故保险金在此基础上再翻一番,最高可达1亿韩元。若再加上长期维持保单时可领取的增额身故保险金2300万韩元,最高身故保险金将增至1亿2300万韩元,是初始保额的4倍以上。


短期缴费终身险退潮 “强化退保金型”保险走红 View original image

KDB生命在本月初推出了“Double Chance终身寿险”。这是在缴费5年或7年后,于第10年解约即可返还约120%已缴保费的短期缴费终身寿险。如果被诊断患癌,或因伤病导致50%以上的后遗残疾,则返还全部已缴保费。在这种情况下,投保人享受豁免,今后无需再缴保费,但合同仍然有效。表面上看是保障型保险,但根据是否发生癌症诊断等情况,事实上会转变为储蓄型保险产品。


三星生命今年年初推出的“生涯保障保险”同样属于强化退还型产品,在癌症保险中叠加了终身寿险功能。如在缴费期间内被诊断患癌,可退还已缴保费并享受保费豁免;在保费全部缴清后被诊断患癌,则退还已缴保费的50%,并将最多相当于已缴保费65%的金额作为癌症生活费发放。除身故保障外,根据合同维持时间长短,解约退还率可达到已缴保费的100%至110%区间,也具备短期缴费终身寿险的属性。


东洋生命上月推出的“(无)守护天使我来定制万能终身寿险”,则以“奖金”名义强化了退还功能。从合同生效满10年起至最多60周岁,每年发放维持奖金;在满5年和满10年时,还会以前5年累计的基本保费为基数发放保费缴纳奖金。此外,若在保费全部缴清前未罹患癌症、脑血管疾病或缺血性心脏疾病,将向主合同累积金发放无事故奖金。



保险公司之所以集中布局此类产品,是因为在金融当局对退还率实施监管、以及非课税优惠可能被取消等因素影响下,短期缴费终身寿险的人气下降,保险公司希望通过这类产品快速锁定有利于业绩的保险合同服务边际(CSM)。这类产品也吸纳了即便支付较高保费也希望保住本金的客户需求。Shinhan投资证券首席研究员 Lim Heeyeon表示:“以往保障本金的强化退还型产品主要通过银行保险渠道销售,但近期保险规划师(FP)和法人保险代理公司(GA)也在积极代理此类产品”,“有望作为寿险公司特有的产品,发展成新的市场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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