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向医院表达不满本可以有其他方式”
在网络社区中将为自己进行整形手术的医生称为“笨手”的一名50多岁人士,被判处罚金缓刑。
蔚山地方法院刑事第8单独合议庭(金正珍首席法官)22日表示,以侮辱罪被起诉的A某,被判处罚金100万韩元,缓刑1年。
A某于2022年在多个网络社区发布帖子,对负责自己面部整形的医生表达不满。他还在自己发布的帖子下留言称:“用那样的笨手,真让人疑惑怎么还能当整形外科医生。”看到该帖的社区会员向其索要医院信息,A某则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告知了相关医院和医生的真实姓名。
在审理过程中,A某辩称,相关帖子只是从信息层面传达医院在术后管理方面存在疏漏等问题,并无其他用意。他还称,自己并无侮辱的故意,该表达在社会通念上属于可以接受的程度。
但合议庭认为,A某在网络社区和博客等多处发布指责医院方面的文章,并在公开医生实名的情况下,用“笨手”这一带有“没有本事”含义的表达来形容医生,属于降低社会评价的侮辱性表述。
合议庭表示:“即便考虑到被告人犯罪动机尚有可斟酌之处,但其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向医院方面表达不满,因此不能视为正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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