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术语]“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为何成朝野争夺焦点
法司委是“上院”,法司委员长是“上院议长”
Ko Minjeong:“不交出法司委,所有法案都被卡住”
连国会议长和法司委员长都被民主党独占?引关注
“法司委员长”是国会常设委员会之一——通常被称为“法司委”的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的简称。
每次国会重新组成常设委员会时,法司委员长一职都是争夺最为激烈的岗位。由于韩国国会并未实行参众两院制,法司委事实上发挥着上院的作用,法司委员长的权力之大,甚至被称为“上议院议长”。
中间为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 Kim Doeup,左侧为执政党干事 Jeong Jeomsik,右侧为在野党干事 So Byungcheol。三人正在去年12月7日于国会举行的法制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交谈。 金贤民记者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根据《国会法》第86条第1款规定,所有法律案在提交全体会议审议之前,必须经过法司委员会的体系与文字审查。“体系审查”是指审查法律案或其条款是否违反宪法,以及是否与相关法律相抵触等内容;“文字审查”是指审查是否符合拼写规范,以及表述是否准确、明晰等。
国会制定法律的一般程序通常为:“提案(提交) → 移交 → 委员会审查 → 法制司法委员会体系·文字审查 → 全体委员会审查 → 全体会议审议·表决 → 送交政府 → 公布(如总统行使否决权则再送交)”这一顺序进行。
通常认为,法案一旦被列入全体会议议程,大部分程序就已基本完成。因此,如果说相关常设委员会的审查是法律诞生的中间关口,那么法司委的体系·文字审查就可谓是最后一道关口。
尤其是,法司委不仅审查本委员会主管的法案,还要审查其他常设委员会的法案。正因如此,拥有职权提案权的法司委员长,有时会起到贯彻本人或所属政党意志的作用。为了本党利益,法司委员长可以将特定法案以职权方式提交法司委,进而实施体系·文字审查。
在本届第22届国会中,法司委除拥有体系·文字审查权外,还负责处理可能成为政局“引信”的诸多重大议题,因而成为朝野对峙的最前线。在法司委审议的固有法案中,包括有关特别检察官任命等内容的特别检察官法(特检法)、刑事诉讼法、检察厅法等与检察机关相关的法案。
在第21届国会后半期,法司委落入执政党国民力量党手中,导致特检法等不得不通过“快速处理议案”(即“快速通道”)方式来推动,过程困难重重;但如果由在野党担任法司委员长,则特检法就有可能频繁通过国会。更有甚者,当弹劾诉追案获得表决通过时,法司委员长还要在类似弹劾审判的过程中担任检察官角色,处于主导地位。
在第22届国会选举中赢得175个议席的共同民主党,继国会议长之后又觊觎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一职,预计第22届国会的院内职务分配谈判将面临艰难博弈。
在第21届国会前半期,围绕议长和法司委员长职位,朝野未能达成协议,结果由民主党包揽了议长、副议长及各常设委员会委员长。然而,由于在第21届国会后半期由国民力量党议员 Kim Doeup 出任法司委员长,被评价为民主党的各类改革法案因此受阻,故此民主党如今态度更为强硬。
共同民主党代表 Lee Jaemyung 也在总选助选过程中表示:“总统滥用否决权,执政党即便是少数党,却仍然掌控法司委并滥用权力”,表明绝不会让出法司委员长一职的意志。
共同民主党最高委员 Ko Minjung 16日也在 MBC 广播节目《Kim Jongbae 的视线集中》中表示:“从组成常设委员会的问题开始,多数党有必要准确构建立法机构架构。我希望不要重蹈覆辙。”她还称:“把法司委让出去之后,结果如何?所有法案都被堵住了,协治荡然无存,矛盾反而被极大激化。”明确表明不会将法司委员长之位让给执政党。
议员 Kim Yongmin 也在其社交媒体服务平台 Facebook 上发文称:“法司委员长必须由民主党来担任,并不是因为体系·文字审查权,而是因为特检法、检察改革法等大多数用来牵制尹锡悦政府的主要法案,都是法司委主管法案。”他还主张:“拿回法司委员长一职,是忠实承接总选民意的试金石。”
鉴于权力过度集中在法司委,有意见提出应设立单独负责体系·文字审查权的法制委员会。国会议长 Kim Jinpyo 当天也提出了《国会法》修正案,内容为:关于体系·文字审查事项,由兼任常设委员会的法制委在30日内完成审查后,送交主管常设委员会。
不过,撇开对法司委员长席位的激烈争夺不谈,对议员而言,法司委并不是热门常设委员会。国会中受欢迎的常设委员会,是那些与选区利益直接相关、便于争取选票的产业通商资源中小风险企业委员会、国土交通委员会等,而法司委的人气则常年排在倒数第二、第三位。这是因为工作量极大且十分辛苦。通常是法律界出身的初任议员在权力博弈中落选其他热门委员会,或被劝说“只要在法司委待两年,之后就给你调去好的常设委员会”,于是被安排到法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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