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邱酒店楼梯栏杆坠落案
涉嫌业务过失致死及违反建筑法
排除在重大市民灾害范围之外
与去年4月在大邱一处酒店综合设施楼梯栏杆处2岁女童坠落身亡事件相关,警方在事故发生1年多后将酒店代表等3人移送检方。
15日,大邱水城警察署表示,已以业务过失致死和违反建筑法嫌疑,将酒店代表A某移送检方。此外,警方还以业务过失致死嫌疑,将酒店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安全管理实务负责人一并移送。警方认为,酒店方面本应保障儿童安全,却在为此所需的设施管理等方面疏于履行义务,导致事故发生,因而适用了上述嫌疑。此前有消息称,警方曾考虑对他们适用《重大灾害处罚等相关法律》上的重大市民灾害嫌疑,但在完成法律审查后,最终未予适用。
去年4月16日13时49分左右,在大邱水城区一处酒店综合设施3至4层之间的安全出口楼梯栏杆缝隙处,一名2岁女童坠落至地下1层身亡。当时受害儿童与父母一起通过安全出口楼梯前往停车场途中遭遇事故。孩子在事故后已处于心跳骤停状态,被送往医院抢救,但最终不治身亡。事发楼梯栏杆之间的间距为28至30厘米,宽到足以让成年人身体通过,却未安装可以防止坠落事故的安全装置,如防护网等。虽然国土交通部在2015年制定了室内安装栏杆之间间距须在10厘米以下的标准,但该酒店并未适用这一标准,因为酒店方向主管的水城区申请建筑审议的时间早于标准制定时间,为2014年。
事故发生后,酒店方面虽迟来但还是完成了在楼梯栏杆上追加安装竖杆等设施加固作业。并且以此次事故为契机,随着市民对公共设施安全的担忧加剧,大邱市在去年4月24日至5月4日期间,对多重利用设施中的危险栏杆展开了全面排查。结果显示,在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民间多重利用设施建筑和酒店婚宴场所158处、公共机关办公楼141处等共299处栏杆中,有182处、即超过60%的栏杆被认定为危险栏杆。此后,大邱市对69处公共设施在去年年底前实施了安全措施,并对民间部门6处设施下达了立即整改命令,对107处发出了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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