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南部联邦检察官出身律师:“证券犯罪每项罪名最高可判25年监禁”[与股价操纵的战争]
⑤-(1)白领犯罪与诉讼专业律师专访
美国将各项罪行刑期累加…对遏制犯罪效果显著
非法所得被彻底追缴…在韩国实际上难以返还
“在因证券相关犯罪被提起刑事公诉的情况下,司法部门可以对被判有罪的个人就每一项罪名判处最高25年的有期徒刑。”
Christopher D. Frey 莱瑟姆·沃特金斯律师事务所(Latham & Watkins LLP)合伙人律师27日在接受《亚洲经济》书面采访时就美国遏制证券相关犯罪的最有力举措作出上述表示,并解释称:“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个人还必须缴纳罚金,司法部门可以没收其不正当所得,并要求其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
在韩国,就股票而言,价格操纵行为会根据金额大小被判处最高15年有期徒刑。相反,美国是对每一项犯罪分别量刑,因此可叠加判处超过100年的有期徒刑,对遏制证券犯罪更为有效。这是因为美国会将同时以多项罪名被起诉的被告各项罪行的刑期全部相加后决定量刑,而韩国并不采取合并计算的方式。正因如此,在韩国有不公正交易前科的人,仅仅更换标的股票,就再次实施股价操纵等行为的情况屡见不鲜。
美国彻底没收不当得利并分配给受害者……韩国缺乏救济证券犯罪受害者的返还程序
美国会彻底没收通过犯罪获得的不当得利,并将没收的资金分配返还给受害者。Frey 律师表示:“资产没收制度旨在剥夺犯罪分子的犯罪收益,并追回可用于向受害者提供赔偿的资金和财产”,“在被告被判有罪后的量刑阶段,法院可以下令没收起诉书中列明的特定财产、判决金额或替代性资产。法院还可以命令被告向其犯罪行为的受害者支付赔偿金。”
相反,在韩国,即便被认定为诈骗受害者,今后的返还程序中也没有为受害者提供救济的法律和制度性装置。与犯罪收益相关的追缴程序也推进缓慢。从对犯罪收益实施没收、追缴保全,到通过“犯罪收益返还”程序将金额返还给诈骗受害者,即便在刑事审判终审判决作出之后,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另一方面,他还表示,有必要建立针对虚拟资产等数字资产的法律制裁措施。由于韩国尚未认定虚拟资产具有证券属性,因此对相关市场中发生的不公正交易完全缺乏法律制裁手段。Frey 律师指出:“虚拟资产和其他数字资产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用户不断增加,这对投资者、消费者和企业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增加了诈骗、盗窃、洗钱等犯罪风险”,“美国司法部认为,强有力的国际执法合作是发现、调查和起诉与数字资产相关犯罪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并已多次重申这一立场。”
他接着表示:“在国家间合作方面,对于监管标准和执法较为宽松的司法辖区中,犯罪分子对美国及国际金融体系构成威胁的部分,其监管与监督的重要性正日益凸显。”
最后,Frey 律师表示:“如果没有跨越国界的合作,与犯罪的斗争就无法有效展开”,“国家间持续的合作与信息共享将在应对此类犯罪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征集线索>
我们将围绕利用未公开信息、非法交易、价格操纵、违反申报义务等各类不公正交易,从多种视角进行集中报道。我们将努力制定根除资本市场犯罪的综合应对方案。欢迎向我们提供线索(lsa@asiae.co.kr)。我们将追踪到底并予以报道。
<特别采访组> ▲组长 部长 Lee Seonae △记者 Kim Minyoung、Hwang Yunju、Cha Minyoung、Kim Daehyun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