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青少年保护法,接连被判罚金
打盹错过监控画面也被查处

近期在漫画咖啡馆、房间咖啡馆等场所被指已成为青少年越轨行为温床的背景下,甚至出现了青少年通过巧妙手段试图利用汽车旅馆的案例。他们通过假身份证、男扮女装等方式欺骗业主,或设法躲避无人营业场所的监控摄像头,结果却是无辜的业主接连受到处罚。


24日下午,记者走访首尔中区一家无人汽车旅馆时看到,自助入住机上贴着一张纸条:“绝对禁止未成年人进入。闭路电视24小时监控中,将立即报警。”若要以现场支付的方式入住,必须将居民登记证或驾驶证放入身份证扫描仪认证后,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但这一系统并未在所有无人汽车旅馆中全面应用。


汽车旅馆招牌。联合通讯社供图

汽车旅馆招牌。联合通讯社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现实中,也有无人汽车旅馆业主因一时打盹错过闭路电视画面,结果被警方查处并被判处罚金的情况。春川地方法院原州支院刑事第一单独合议庭法官 Kim Dohyeong 上月17日判处一名无人汽车旅馆业主A某(52岁)罚金50万韩元。


A某于去年6月凌晨3时26分许,在原州市一家无人汽车旅馆让一名19岁男性与一名15岁女性同住一间客房。A某方面称:“平时通过闭路电视观察,一旦觉得年龄段可疑就会进行身份确认。因为一时打瞌睡才错过了。”请求法院宣告缓期宣判。但审判庭指出其在2016年曾因同类犯罪被处以罚金,未予采纳。


即便有业主常驻,也无法保证能百分之百阻止青少年进入。若对方看上去像成年人,可能就不会核查身份证,再加上出示他人或伪造身份证等各种手段层出不穷。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刑事第十一单独合议庭法官 Seo Bomin 于本月13日判处汽车旅馆业主B某(82岁)罚金700万韩元。B某在首尔广津区经营一家汽车旅馆,被控于去年4月晚9时左右,未核查4名14岁青少年(男2名、女2名)及1名15岁少女的身份证件便提供了客房。


此外,仁川地方法院去年6月对一名因被男扮女装的男学生欺骗而被诉至法庭的汽车旅馆业主C某(61岁)作出无罪判决。当时该男学生脸上化了妆,身穿短裙和丝袜。C某在收取房费前询问“你不是男的吗”,对方则用女性声线回答。


《青少年保护法》规定,“不得从事让青少年男女同宿等扰乱风纪的营业行为,或为此目的提供场所”。


违反上述规定的,可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除刑事处罚外,还可能依据《公共卫生管理法》被处以停业或责令关闭营业场所。尽管政府在去年发布的民生监管改革方案中提出,对被青少年伪造、变造身份证欺骗的个体经营者免予处罚的监管放宽政策,但目前仍有待通过立法加以完善。



建国大学警察学系教授 Lee Unghyuk 表示:“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严重,从其健康成长和发展的角度来看,有必要维持这部法律本身的存在”,但同时也指出:“在旅馆经营者已尽到核查义务,或青少年采用极其隐蔽手段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刑事处罚,实在过于严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