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⑷美国SEC执法局前调查官
律师 Samuel J. Winner 专访
内部举报项目非常有效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拥有全面调查权。它不仅可以发出传票,强制全美各地的证人制作各类文件和电子信息,还可以要求证人出席并作证。”

Samuel J. Winer,Foley & Lardner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兼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Samuel J. Winer,Foley & Lardner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兼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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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型律师事务所 Foley & Lardner(福力与拉德纳)合伙人、出身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执法局的律师 Samuel J. Winer 于19日接受《亚洲经济》书面采访时表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常态化运用相互法律执行援助条约的相关规定,以获取所需证据。”


Winer 律师在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曾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执法局担任调查官。20世纪70年代,随着不公正行为相关调查权集中于执法局,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资本市场内的地位提升为中央集权式机构。他离开公职部门进入民间企业后,仍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独立顾问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司法部(DOJ)的独立监察人(independent monitor)身份积极活动。著述颇丰的他,目前还在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担任副教授。


Winer 律师表示:“美国国会赋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执法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不法行为人实施惩戒并施加金钱制裁”,“一方面追缴非法侵占所得,另一方面禁止其担任上市公司高管或董事、持牌投资顾问、证券经纪人,或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相关事务提供服务的会计师或律师,从而预先阻断未来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不过,行政制裁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独立管辖,而刑事处罚则属于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的固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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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内部举报计划

随着犯罪日益高度化,为鼓励内部举报而设立的奖金制度也在不断强化。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为例,其内部举报人(Whistleblower)主管部门每月公布奖金发放规模,积极宣传奖金制度。去年5月,该部门向一名举报人支付了2.79亿美元(约合3737亿韩元),创下历史最高金额。当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方面解释称:“该计划史上最大规模的奖金,不仅鼓励内部举报人就违法事实提供准确信息,也反映出该计划取得了巨大成功。”


Winer 律师指出:“内部举报计划对于强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执法力非常有效”,“根据年度报告,该计划促成了数千件关于违反美国证券法行为的举报,使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执法局工作人员能够发现并改正此前尚未察觉的违规事项。”他接着表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不法行为人处以的民事罚金大幅增加,这应当也推动了奖金规模的扩大”,“巨额奖金将促使内部举报人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供有用信息。”

通过“公平基金”筹措资金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内部举报计划所需奖金资金来源于“公平基金(Fair Fund,公正基金,即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违规案件调查结果,将追缴的非法所得(disgorgement)或民事罚金(civil penalty)等不归入国库,而是为向投资受害者分配之目的而设立的基金)”。韩国也曾多次讨论引入类似制度,但最终未能立法。公平基金的宗旨,是利用从证券法违规行为人处追缴的非法所得,对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受害者进行赔偿。2002年和2010年,法律修订后,韩国具有罚款性质的民事制裁金也可以作为该基金的资金来源。


Winer 律师表示:“公平基金为补偿因证券欺诈而遭受损失的受害者提供了重要手段”,“《Stanford Law Review》(《斯坦福法律评论》)一篇投稿曾指出,2000年代初期证券欺诈受害者的损失中,通过集体诉讼返还的金额规模,与通过公平基金返还的金额大致相当。”


每年逾100件证券集体诉讼

在美国,即便已具备包括公平基金在内的多种不公正行为受害救济手段,集体诉讼仍然相当活跃。根据近期资本市场研究院的报告,每年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的证券集体诉讼超过100件。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尽管韩国较早引入了集体诉讼制度,但法院实际采纳的案件屈指可数,在资本市场中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景象。


Winer 律师表示:“自数十年前起,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不断作出判决,确认证券受害者有权就证券欺诈造成的损失请求赔偿”,“1980年,最高法院裁定,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起的证券欺诈案件中被判决的被告,不得在基于类似主张的证券集体诉讼中否认其责任。”他同时指出:“基于上述原因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执法程序在证券集体诉讼中能够为原告提供帮助”,“此外,在美国,律师可以获得集体诉讼中回收金额的相当部分,围绕集体诉讼也形成了多家专业律师事务所。”


他强调说:“美国在实践中已经认识到,通过保护投资者来促进其信任,是维持美国资本市场成长与活力的最可靠方式”,“为赢得投资者信任,美国投入了相当多资源,积极侦查、预防并惩治不当行为。”


编辑者按在与股价操纵相关的犯罪中,历史上规模最大(不当得利合计7305亿韩元)的“Ra Deokyeon Gate”发生至今将满1年(2023年4月24日),但受害者的噩梦仍未结束。韩国资本市场尚无具有实效性的受害者救济方案。除诉讼之外别无他途,但由于费用负担沉重且举证受害困难,许多人连尝试都不敢。以“Ra Deokyeon Gate”为契机,为弥补刑事处罚的局限、引入更具实效性的金钱制裁而修订的《资本市场法》意义重大,但若要根除以各种形式持续增加的证券犯罪,就必须建立能够高效发现、调查违法行为的系统,并通过追加制度完善,实现快速而严厉的制裁。《亚洲经济》证券资本市场部特别采访组将考察海外资本市场先进国家的制度,检视为抑制证券犯罪,我国市场面临的课题及今后的发展方向。同时,鉴于犯罪行为日益智能化、组织化,我们也将探索切实可行的投资者受害救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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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爆料>

我们计划围绕利用未公开信息、不正当交易、操纵股价、违反报告义务等各类不公正交易,从多种角度进行集中报道。我们将努力制定根除资本市场犯罪的综合应对方案。欢迎向我们提供线索(lsa@asiae.co.kr)。我们将追踪到底并予以报道。



<特别采访组> ▲组长 Lee Seonae 部长 △记者 Kim Minyeong、Hwang Yunju、Cha Minyeong、Kim Daehy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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