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欧盟等加强气候信息披露,韩国应对迟缓
韩国银行发布“国内外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标准引入动向”报告
有分析指出,随着美国和欧盟(EU)等发达国家强化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将对韩国国内企业产生影响。有意见认为,韩国金融当局也有必要顺应全球趋势,尽快提出相关标准。
根据18日韩国银行可持续增长室发布的《国内外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标准导入动向》报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近日敲定方案,将自2026年起分阶段实施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温室气体排放量等气候风险相关信息的制度。
韩国银行可持续增长室是今年年初在总裁 Lee Changyong 直属之下新设的组织。设立目的在于从中央银行层面开展气候变化和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等可持续增长研究。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美国上市公司不仅要披露温室气体排放量,还必须在报告中披露与气候风险应对相关的企业战略、风险管理、目标等信息。温室气体方面,既要报告企业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排放范围:范围1),也要报告为开展业务而购买能源所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2)。
欧洲将比美国更早引入相关制度。欧盟于2022年11月制定了《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并计划从明年起对大型企业到中小企业分阶段强制要求相关信息披露。
由此,欧盟企业将有义务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层面,详细披露碳排放量和污染管理目标、用水情况、气候风险应对战略等各项内容。预计欧盟将引入比美国更为严格的制度,例如要求企业报告其产品使用者所排放的温室气体(范围3)。
报告预计,受发达国家政策影响,在美国上市的13家韩国企业,以及属于欧盟供应链的1.9337万家韩国出口中小企业等,共计1.935万家韩国企业将暴露于气候变化信息披露风险之中。
撰写报告的韩国银行可持续增长室科长 Kim Jaeyun 强调称:“美国、欧洲等国际社会强化气候风险信息披露监管,不仅会对在相关国家直接开展业务或上市的韩国大型企业产生直接影响,还将通过全球供应链对中小企业产生间接影响。”
他特别表示:“随着欧盟针对域内企业引入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披露制度,相关供应链中的韩国出口企业很可能被间接赋予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对韩国国内与欧盟或美国不同,相关制度导入进展缓慢表示忧虑。金融委员会原计划自2025年起分阶段引入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但由于企业负担和能力不足,将信息披露的导入时间推迟到2026年以后。
金融监督院也于2022年12月制定了气候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国内金融公司(银行、保险公司等)披露气候风险管理现状及气候风险的潜在影响,但迄今尚未最终确定具体的信息披露指标。
韩国交易所虽然运营着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门户网站,但目前披露的信息主要依赖企业自愿编制的可持续经营报告(以2023年为准为162家企业),因此在信息量方面存在限制,在客观性验证方面也被评价为存在局限。
Kim 科长表示:“金融当局有必要尽快制定并提出与全球监管水平相符的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标准,以便国内企业能够顺利应对全球气候风险信息披露监管的强化。”他还表示:“考虑到为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构建基础设施需要相当长时间,企业应当预先加强自身的气候信息披露能力。”
他补充称:“出口中小企业应当仔细检查其进入地区的信息披露监管内容及导入时间,并制定符合监管要求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测量和相关数据获取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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