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裁定“堕胎罪”违宪不合宪制
2022年推测有3.2063万例终止妊娠
国会未完成立法完善…相关法律效力失效

近期,随着法国成为世界上首个在宪法中明确记载堕胎权的国家,社会对“堕胎罪”的关注度不断升高。我国在2019年4月,宪法法院作出关于堕胎罪“违宪不合致”的决定,由于国会未能完成立法完善,相关法律自2021年起失去效力。事实上,终止妊娠处于既非合法也非非法的状态,进一步加剧了国民的混乱。


“为了保障所有人安全终止妊娠权利网络”(简称“모임넷”)成员在国家人权委员会前高呼口号。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为了保障所有人安全终止妊娠权利网络”(简称“모임넷”)成员在国家人权委员会前高呼口号。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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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终止妊娠手术持消极态度的医生们

根据18日韩国女性政策研究院发布的《性暴力受害者终止妊娠支持现状及改进方案研究》结果,许多医生要么认为终止妊娠仍属非法,要么只知道其处于既非法又非合法的灰色地带,因此不愿提供相关医疗服务。医生A称:“现在终止妊娠已经合法了吗?虽然没有处罚规定,但我知道也并不算合法。”


在医疗现场,性暴力事实的举证、监护人同意、配偶同意等要求依然存在,对终止妊娠的支持和资源也十分匮乏。医生B表示:“政府好像拿不出明确而坚定的立场。(在维持既有惯例的前提下)只能继续采取防御性的做法。堕胎非刑事化前后,在医院里其实什么都没有改变。”医生C指出:“为了维持妊娠的支持和资源非常多,但我们却无法为终止妊娠提供衔接服务。相关制度并未健全完善,所以(和以前)看起来没什么区别。”


实际上,即使是性暴力受害者一站式支援中心“向日葵中心”的委托医院中,也有10家里有3家不为性暴力受害者实施终止妊娠手术。能够实际开展手术的,仅有35家委托医院中的25家,占比71.4%,其余10家则是转介至外部医院。主要原因多为医院内部支持程序复杂,或医生拒绝实施手术等。“向日葵中心”是为性暴力、家庭暴力、性交易受害者提供咨询、医疗、法律与侦查支援的一体化机构,目前在国公立医院设有19处,在民营医院设有20处。


堕胎既非合法也非非法…立法空白加剧混乱 View original image

有过终止妊娠经历的女性将信息不足、医疗机构可及性差、医疗费用高等列为主要问题。“为所有人保障安全终止妊娠权利网络”(简称“모임넷”)上月发布《2021年以后终止妊娠经历调查结果报告》称,受访者很难在网络上获取可信赖的信息,甚至连医院也未能充分告知信息,或曾提供错误信息。


由于缺乏官方信息,难以找到可以提供咨询和手术的医院;无论是妊娠4周还是9周的女性,手术费用多在80万至100万韩元之间,医疗费用差距也十分巨大。该网络组织表示:“政府和保健当局应当正式将终止妊娠作为健康权加以保障,并提供有关安全终止妊娠的全面信息以及医疗机构信息”,“有必要构建医疗保障体系,并使终止妊娠手术费用在医疗收费体系中得到正常反映。”据该组织介绍,去年8月已就终止妊娠权利受侵害问题向国家人权委员会提出申诉,但目前尚未有结果。


根据韩国保健社会研究院发布的《人工终止妊娠实态调查》,2020年15至44岁人群的人工终止妊娠率为每千人3.3例,当年实施的终止妊娠估计为3万2063例。按年度来看,2016年为每千人6.9例、共6万9609例,2017年为每千人4.8例、共4万9764例,2018年为每千人2.3例、共2万3175例,2019年为每千人2.7例、共2万6985例。上述数值是以当年实施例数为基础,计算每千人终止妊娠率后,再套用于15至44岁人口得出的推算值。

◆多种替代方案提出,未能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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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在2019年4月以“过度侵害孕妇的自决权”为由,对堕胎罪作出违宪不合致决定。自1953年引入堕胎罪以来,时隔66年;自2012年以4比4法官意见维持合宪决定以来,时隔7年。当时法院将立法期限设定为2020年12月31日,但国会一直未能完成替代立法。虽然就允许堕胎的标准提出了多种法案,却始终未能找到共识点。


政府提交了刑法和《母子保健法》修正案,议员们则一共提出了6件法案。政府方案规定,妊娠14周以内可依女性本人意愿允许终止妊娠;此后至24周以内,仅在存在遗传性疾病、强奸·准强奸等《母子保健法》规定的事由及社会·经济事由时方可实施。


国民力量党议员Jo Haejin的方案为:在检测到胎心之前的妊娠6周以内予以允许;此后至10周以内,基于社会·经济事由等可予以允许;再往后至20周以内,仅在因强奸·准强奸或女性健康原因时方可实施。国民力量党议员Seo Jeong-sook的方案为:如继续妊娠会危及孕妇生命,则不受妊娠周数限制予以允许,其余事由则限定在10周以内。议员Kwon In-sook、Lee Eun-joo、Park Jumin提出的方案则以废除堕胎罪处罚规定为前提。


Ewha女子大学女性学系教授Kim Sun-hye表示:“刑法中将堕胎规定为犯罪的条款,已因违宪不合致决定被删除。正如其他医疗行为并非必须逐一写入法律才算合法,终止妊娠同样如此。终止妊娠长期以来一直是医院开展的医疗行为。当前所需的,并不是重新制定一部规制终止妊娠的法律,而是要思考,如何将其作为保障普遍健康权的医疗行为,来构建相应的保健医疗体系。”



她接着强调:“要消除围绕终止妊娠的社会污名,需要付出多方面努力。目前亟须解决的问题,是将终止妊娠纳入健康保险给付范围。这对于提高实际医疗可及性至关重要,而在韩国社会中,未被纳入健康保险给付的领域,至今仍常被视为非必需问题。”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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