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分区界线后可申请制定整备计划
为2021年实施的新通规划提供法律依据
选定候选地时将考虑老旧程度与反对动向
相关条例已被修订,只要有30%以上居民同意,就可以向区厅厅长提出制定整备规划的请求。由此,为吴世勋首尔市长的重点项目之一——“快速综合规划”提供了法律依据。
据首尔市等方面5日消息,首尔市议会于上月29日在第322次临时会第5次本会议上表决通过了《首尔市城市及居住环境整备条例》修正案,对整备规划制定请求的同意要件、提交材料等细节进行了规定。修订后的条例将在公布10天后开始施行。
此次表决为“快速综合规划”提供了法律依据。“快速综合规划”是吴市长就任后制定的制度,指在整备规划制定阶段,由市政府和专家等参与,提出指导方针,以帮助快速推进项目的公共支援计划。在引入“快速综合规划”之前,从整备规划制定到整备区划指定通常需要5年时间,但这一周期已缩短为2年。市政府自2021年以来共选定了52处“快速综合规划”候选地。
首尔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居民同意率超过30%时,就可以申请成为‘快速综合规划’候选地,此前市政府一直是在没有依据单独法律的情况下,以自主制度方式运营,这次则是将其法律化”,“由于首尔市自主运营的制度被纳入《城市及居住环境整备法》,其他地方自治团体也能够运营类似制度”。
不过,首尔市方面解释称,要被指定为“快速综合规划”候选地,仍需满足建筑老化程度(栋数三分之二以上)等条件。该市相关负责人说明说:“获得30%同意后可以提出候选地申请,但并非所有申请地都会被选定,委员会会综合考虑老化程度等周边条件以及居民反对动向等进行选定。”
提出法案的首尔市议员Kang Donggil表示:“市政府在指定‘快速综合规划’候选地时,方向是在初期尽量放宽门槛,此次条例修订也是为与这一方向相匹配而进行的整备”,“过去是在既有整备规划制定之后,才可以向区厅长请求指定候选地,而现在只要划定了区划界线,即便尚未完成整备规划的制定,区厅长也可以提出草案并请求指定整备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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