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诊疗大手术管控32万亿非医保项目…揭开“饭碗之争”背后真相[基本医疗解法]
“非安全性质子放疗”多为混合诊疗牟利
白内障、物理治疗之外需制定合理示例
有声音呼吁先导入必需给付套餐
政府:“将从无可反驳的领域开始禁止”
①控制32万亿韩元非医保项目膨胀的“禁混合诊疗”枢纽,剩余争点何在
②核心引信,医疗事故处理特别法……须缩小与医疗主体之间的分歧
③日本自上世纪70年代起就制定对策、着力缓解地域失衡……对韩国的启示
④“停办”西南医科大学重演忧虑……要让地区必需医生制度具有效力需具备什么条件
发达国家以禁止混合诊疗为抓手,对全部非医保项目实施强力监管。日本原则上禁止混合诊疗。在德国,如需非医保诊疗,患者必须附上医生出具的证明材料,事先向公共保险机构申请批准。在澳大利亚,非医保项目的收费由政府决定。
View original image禁止将非医保项目(不在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治疗)与医保项目(在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治疗)捆绑后一起收取诊疗费的“混合诊疗”,被视为是在“抢医生饭碗”,因此成为破解必需医疗难题时最敏感的一环。原因在于,目前所谓的热门科室,如“皮·眼·整·精·康复·影像”(皮肤科、眼科、整形外科、精神科、康复医学科、影像医学科)等相当一部分,通过混合诊疗获利相对容易。医疗界甚至有舆论认为,“相比医学院扩招,禁止混合诊疗对收益的打击更大”。
例如,在进行白内障手术(医保项目)时同时植入多焦点人工晶体(非医保项目),或者在接受物理治疗(医保项目)时同时被推荐进行徒手治疗(非医保项目)等“捆绑销售”式混合诊疗,政府计划予以禁止,以此来管控正在急速膨胀的非医保诊疗市场。其目的在于收紧如同“黑洞”般吸纳医生的热门科室(皮·眼·整·精·康复·影像)的过度供给。
由于长期在缺乏制约装置的情况下允许混合诊疗,医保项目增加的同时,非医保项目也随之扩张,导致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增加,医疗生态遭到扰乱。收益集中在非必需医疗领域,甚至侵蚀健康保险财政,结果是分配给必需医疗的资源偏少。对此,政府决定到2028年投入10万亿韩元,提高必需医疗(急诊、分娩、重症疾病、儿科)的报销价格,同时以“禁止混合诊疗”这一管控装置收紧不断膨胀的非医保项目。
但目前为止,政府仅表明将禁止“非重症领域的过度非医保项目”的混合诊疗,尚未明确将被监管的混合诊疗范围和标准界定到何种程度,以及是否会出现限制患者必要诊疗的可能性等,仍存在不少需要推敲的争点。总统直属医疗改革特别委员会虽表示将就禁止混合诊疗的具体方案制定细则,但围绕个案需要审视的棘手问题,仍需通过社会共识与协调方案加以解决。
须先通过标准诊疗套餐设定保障基准线
高丽大学预防医学系教授、保健大学院院长Yoon Seokjun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以“原则上同意通过禁止混合诊疗来缩减非医保项目这一大前提”为前提,强调称:“但必须先通过‘标准诊疗套餐’设定在医保项目中保障到何种程度的基准线,随后禁止混合诊疗的界限才能变得清晰。”尹教授以静脉曲张手术为例进行说明。部分患者是出于健康功能目的接受静脉曲张手术,但也可能存在出于美容目的选择手术的情况。后者归入非医保项目更为合理,但像这样,仅从手术本身来看,界限并不清晰的领域并不少见。尹教授表示:“荷兰在标准医保套餐的整理方面做得较好”,并指出“必须明确医保与非医保之间界限模糊的部分,禁止混合诊疗的政策才会具有实效性”。
如果不先就医保与非医保保障领域、应由健康保险保障的部分与应由实报实销保险承担的部分设定明确的基准线,那么该政策不仅在医疗一线难以及时施行,还可能重蹈文在寅政府急于提出“所有非医保项目医保化”,推出“文心保”(健康保险保障性强化对策)却以失败告终的覆辙。这一反思也见诸保健福祉部的资料。保健福祉部在去年12月2日公开的《健康保险综合规划(2024~2028)》第29页中指出:“在未考虑医保项目优先顺序的情况下,一味强调所有医疗领域医保化,导致对必需医疗投资不足,进而造成重症和急诊医疗等领域出现空白。”也就是说,由于将本不应纳入医保化的部分非医保项目一并纳入医保,“文心保”反而助长了过度诊疗等“医疗购物”,这一点已由政府亲自提及。将脑及脑血管磁共振成像(MRI)纳入医保项目后,不必要的过度诊疗大幅增加,成为健康保险财政流失的典型案例。
确保健康保险政策整体的一贯性至关重要……医疗改革特委须循序推进社会共识
延世大学医学院预防医学系教授Park Euncheol也以“为提高公共部门在国民医疗费用中所占比重,引入‘禁止混合诊疗’是必要的”为前提表示,同时指出:“例如进行腹部手术时,有时必须使用防粘连剂,但该项目目前属于非医保项目,如果这类项目被纳入禁止混合诊疗范围就会出现问题。只要包含一项非医保项目,整体就被视为混合诊疗,因此要对介于非医保与医保之间、属于选择性医保项目的模糊诊疗科目进行梳理和区分,恐怕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也有观点认为,在禁止混合诊疗的同时,必须确保健康保险政策整体制度的一贯性。保健医疗团体联合政策局长Jeon Jinhan表示:“政策协调性非常重要,但从政府提出的健康保险综合规划来看,其中也包含全面放宽以非医保形式运用的创新医疗技术准入门槛的内容”,并称“只有在制度设计上避免相互冲突,禁止混合诊疗的政策效果才会显现”。
保健福祉部必需医疗总括科长Lim Hyeseong于上月29日在由国民健康保险工会主办的讨论会上表示:“将从治疗性质或医疗效果欠缺、滥用而又难以反驳的部分着手,逐步实施禁止混合诊疗”,并称“将通过医疗改革特别委员会协商机制,逐步达成社会共识”。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