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振兴公团就CBAM相关1600家企业出口困难预先应对
今年将推进针对100家企业的项目

中小企业界正在加快制定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对策。CBAM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适用,但自去年10月开始的“过渡期”内,也必须按季度提交碳排放量报告。由于截至上月31日已完成首次碳排放量报告,相关工作已不再是“两年之后的事情”,无法继续拖延。为此,中小企业支援机构开始制定对策,主动应对相关企业在出口方面遇到的困难。业界也在探讨支援方案,以便企业能够自主做好准备。


2日,中小风险企业振兴公团表示,今年将新推进“CBAM应对基础设施构建项目”。这是为了支援企业应对至2025年12月为止、在CBAM正式实施前的过渡期。CBAM是欧盟对进口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量征收“碳边境税”的制度,是为防止受碳排放量管制更为严格的欧盟企业蒙受不利而设置的一种关税壁垒。碳边境税将自2026年起征收,出口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氢气等六大品类的本国企业将成为适用对象。


中小风险企业振兴公团预计,六大品类约1600家中小企业将被纳入适用范围,计划今年面向100家以上企业开展支援项目。首先,将提供按产品核算碳排放量的咨询服务,并通过欧盟排放权交易制度(ETS)认可机构支援进行排放量核查。咨询内容包括从排放量核算到核查数据汇总、向核查机构提交资料等,同时并行开展减排咨询。还将出具符合CBAM实施国要求的核查证明。中小风险企业振兴公团理事长Kang Seokjin表示,将通过碳排放量核算咨询以及利用核查机构进行排放量核查等方式,提前应对出口企业面临的困难,并称将以出口企业为优先顺序,帮助其做好应对碳中和的准备。


中小企业界加快制定“碳边境调节机制”应对方案 View original image

中小风险企业振兴公团加快相关应对的原因在于,虽然过渡期已经启动、正式实施在即,但本国中小企业尚未做好充分准备。Kang理事长表示,本国中小企业无力顾及碳中和,资金、人力、环境等条件尚未到位,并强调今后有可能以贸易关税形式体现出来,因此必须严阵以待。实际上,中小企业中央会去年以300家中小企业为对象进行调查,结果显示,78.3%的受访企业回答“不知道CBAM”。即便是直接处于影响范围内、拥有欧盟出口实绩或有进军计划的企业,也有54.9%表示“没有特别的应对计划”。



业界也认为,当务之急是提升中小企业对自身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管理和报告能力。中小企业中央会近期与韩国环境公团携手,着手支援中小企业构建CBAM排放量核算及报告管理体系,即基于此考虑。韩国环境公团自过渡期启动的去年10月起,便运营“CBAM企业支援服务窗口”,并向欧盟出口企业提供一对一定制咨询。中小企业中央会创新成长本部长Yang Chanhoe表示,将持续进行监测,支援中小企业建立排放量核算和报告体系,使其能够自主做好应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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