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法》部分修正法律案获国会通过

市为光阳港二类港口配送园区招商提速

全罗南道光阳市表示,随着本月6日《港湾法部分修正法律案》在国会全体会议获得通过,将加快推进光阳港二类港口后方用地的招商引资工作。


《港湾法部分修正法律案》内容包括,取消二类港口后方用地上部设施的转让限制规定,并将港口后方用地内国有财产适用的特别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

照片由光阳市提供

照片由光阳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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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阳港二类港口后方用地占地7.1万平方米(2宗地,商业设施用地),因受港口设施相关规制(10年内设施物转让限制)影响,多年来在招商引资方面一直面临困难。


为推动相关法律修订,光阳市自去年上半年起,面向海洋水产部、国会以及农林畜产食品海洋水产委员会委员等持续开展建议与说明工作,其结果是,去年12月港湾法修正案以议员立法形式提交,最终于10月6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Jung Inhwa 光阳市长表示:“此次《港湾法部分修正法律案》在国会通过后,我们将积极推进光阳港港口后方用地的招商引资”,并称“由此有望实现港口后方用地的附加值创造和带动地区经济活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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