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汽车管理法》却未被严惩
江原、庆南、世宗等地处罚为零
据悉,金融监督院在最近2年内从未就汽车维修企业虚假·夸大索赔相关的保险诈骗,向侦查机关提出过调查请求。
28日,国会政务委员会共同民主党议员 Hwang Unha 从金融监督院获取的资料显示,2018年至2022年期间,金监院就汽车维修企业虚假·夸大索赔相关保险诈骗所提出的调查请求,仅有累计18件,规模仅约82亿韩元。最近2年则完全没有提出任何调查请求。
过去5年间,向金监院就汽车修理厂报价相关问题提交的投诉共计1288件。其中367件获支持,因达成和解而撤回的有350件,未获支持的有921件。不过,金监院说明称,这一数字同样并非单独管理的“汽车修理厂虚假·夸大索赔”相关数据,而是通过在保险领域“保险金过高”类型中,以“维修费”为关键词检索后提取的数值。
相反,过去5年间,由保险公司自行查获并请求侦查的案件有338件(约250亿韩元)。通过民事诉讼最终确定需退还保险金的案件共531件(约40.09亿韩元),自愿退还的案件为1719件(约44.9亿韩元)。
尽管因夸大索赔等行为违反了《汽车管理法》,但对相关企业未予处罚的情况相当多。《汽车管理法》规定,如虚假编制并出具检查维修报价单和检查维修明细表,可处以注销登记或在6个月以内停业。过去5年间的行政处罚件数为:仁川和忠南各1件,首尔、全南、全北各2件,釜山4件,大邱7件,大田13件,庆北14件,京畿69件。江原、庆南、光州、世宗、蔚山、济州、忠北则完全没有作出任何行政处罚。
汽车修理厂虚假夸大报价索赔,要么在保险金申请阶段由保险公司查出,要么通过向金监院投诉而被知悉,但金监院并未将这些情况通报给地方自治团体。
Hwang 议员表示:“因保险诈骗流失的保险金,最终会转嫁为多数善良投保人的保费上涨损失,因此必须通过加强对虚假·夸大索赔的查处,来减少消费者不满”,“将推动完善程序,确保金融当局查获的汽车修理厂虚假·夸大索赔案件能够通报给地方自治团体”。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