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 Park Seongmin 国会议员提出《地方议会法(案)》代表议案…规范地方议会组织与运作的法律
会长 Kim Hyeongi 经不懈努力促成《地方议会法(案)》提出…掀开新的篇章
地方议会预算权、组织权写入法案…将全力以赴争取在第21届国会通过

大韩民国市道议会议长协议会会长兼首尔特别市议会议长 Kim Hyeongi(右)于19日向国会议员 Park Seongmin 递交了《地方议会法(案)》。

大韩民国市道议会议长协议会会长兼首尔特别市议会议长 Kim Hyeongi(右)于19日向国会议员 Park Seongmin 递交了《地方议会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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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韩民国市道议会议长协会会长(金)兼首尔特别市议会议长Kim Hyeongi表示,经过长期努力,19日《地方议会法(案)》已在国会提交议案。


《地方议会法(案)》是一部规定地方议会组织和运作等事项的法律。当日由国民力量党国会议员Park Seongmin作为代表议员提出。


Kim Hyeongi会长表示:“如果不对以地方自治团体首长为中心规定的现行《地方自治法》进行大幅度整顿,地方自治和地方分权就不可能实现”,“正如国会有《国会法》一样,地方议会也应以独立的《地方议会法》为依据运行,这样才能完全履行‘监督和牵制执行机关’这一地方议会的职责”。


他还表示:“此前多次建议制定《地方议会法》,此次得以提出议案,开辟了新的契机”,“将尽最后努力,确保在第21届国会中必然获得通过”。


制定《地方议会法》是自1991年地方自治恢复以来持续被提议的地方议会夙愿课题。最大争点是与作为地方自治两大支柱之一的地方自治团体首长之间的权力平衡。地方议会本应承担“监督和牵制执行机关”的角色,但人事权、组织权、预算权全部归属于地方自治团体首长,议会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存在这一局限。


此后,随着去年《地方自治法》全面修订,虽已为议会职员人事权独立以及为辅助立法活动的辅佐人员等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仍不充分,尤其是组织权、预算权依然归属于地方自治团体首长。


辅佐官制度也只在议员定数二分之一的范围内运行,即每两名议员仅配备一名辅佐官,是一项“半吊子”制度。


因此,在形成“为充分保障地方议会的专业性和自主性,需要一部独立法律”的共识基础上,此次制定了《地方议会法(案)》,并向国会提交了议案。


主要内容包括:地方议会经费预算权独立、设立议会所需事务机构、配置协商团体政策研究委员、使辅佐官制度更加切合实际等。


就此,Kim会长自去年9月就任第18届大韩民国市道议会议长协会会长以来,一直为制定《地方议会法》四处奔走、全力以赴。


首先,他在去年10月于蔚山举行的“第二次中央地方协作会议”和12月举行的“总统邀请市道议会议长团座谈会”上,曾向总统直接建言。


此外,他还分别会见了国民力量党非常对策委员会委员长Jeong Jinseok、院内代表Joo Ho-young(10月18日)、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委员长Lee Chaeik、Jang Jewon(11月23日/12月29日)、行政安全部次官Han Changseob(11月28日)、国家均衡发展委员会委员长Woo Donggi(12月20日)等人士提出建议,并通过国会地区均衡发展论坛成立大会(2023年1月9日)等国会各类论坛和研讨会,持续建言立法。


同时,他还与17个市道议会一道拟定《地方议会法》基本方案,并接受韩国法制研究院和国会法制室专家咨询等,推进了为制定《地方议会法》所需的实务准备工作。


本月15日,在第320次首尔特别市议会临时会上还通过了“敦促制定〈地方议会法〉建议案”,并将其送交政府。


市道议会议长协会今后计划通过与国会议员及相关学界举行公听会、研讨会等方式,扩大对制定《地方议会法》的社会共识。



Kim Hyeongi会长在任期间,为使地方时代委员会委员中市道议会议长协会会长获得当然委员任命、推动议政活动费合理化、改进辅佐官制度等作出了努力,其任期将于今天9月20日届满结束。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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