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时漫长、成本天文数字
难以单独推进垄断…政府与国企等
须发挥整合、引领和包容性的公共作用

LH土地住宅研究院研究委员 Cho Youngtae

LH土地住宅研究院研究委员 Cho Youngt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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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在城市规划领域,以盆唐新都市等为对象的城市整备成为热点。此前集中于城市再生的关注,如今正转向城市整备。对市民而言,相比以街巷、公园等公共空间为对象的城市再生,能够重建自家住宅和公寓的城市整备显然更具吸引力。


通过本次特别法,将对建成已满20年、面积在100万平方米(30万坪)以上的老旧规划城市进行整备。截至2023年,目前全国50余个区约100万户属于这一对象,相当于盆唐面积的8倍。这些新都市由韩国土地住宅公社开发79%、地方政府开发21%。此类城市整备对象每年都在增加。以盆唐等第一期新都市为例,其开发周期平均约为5至7年,而在30多年后的今天开始推进城市整备。与新开发相比,城市整备涉及的利益相关方更多,需要解决的社会、经济、环境问题也要复杂得多。自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开发的日本多摩新都市,时隔60至70多年,如今才刚刚启动居住小区的重建工程。此前我们在推进新都市时曾以日本、欧洲等为标杆进行借鉴,但在城市层面开展大规模、全方位整备的案例却难以找到。现在是时候推进可供其他国家借鉴的韩国式城市整备了。


与其将单个小区或几个小区试点捆绑整备,不如先通过科学仿真,研究应当如何对整个城市进行重构(restructuring)。这不仅是老旧规划城市的问题。需要思考的是,应当整备城南的哪些区域,哪些区域应当保存和开发,以及为了改善城市功能和提升竞争力,应如何对城南进行重构。应当把2000年代初在城市规划中高喊的“先规划—后开发”重新铭记为“先规划—后整备”。并且,要根据居住、商业、产业整备规划,优先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在数量和质量上的整备。


与其追求华丽的重建鸟瞰图,更需要可持续且具有创新性的城市整备战略。必须制定以实现城市整体碳中和为前提、符合适当尺度的城市基础设施整备方案。2000年代中期,京畿道以“规划管理”之名制定了广域规划,并将其作为整备开发限制区的手段。在此之前,美国就以“智慧增长(smart growth)”的概念,寻求开发、保存与整备之间的平衡。我国的老旧规划城市整备应从地方政府的视角出发,统筹推进,并需要长期考量。本次城市整备绝不能草率推进,以致20年后再次陷入重整的错误循环。


首先需要的是在多元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共生性的角色分配与项目参与。虽然在整备项目推进过程中扩大民营企业与市民的参与是理所当然的,但公共部门负责任的先行角色更为重要。通过科学仿真制定综合性城市整备规划、优先整备城市基础设施、为循环重建运营迁居小区、以及对开发收益进行再投资和利用基金等方面,都需要公共部门发挥优先作用。我国的城市整备将耗费大量时间和天文数字般的成本,任何单一主体都不可能独家推进。依靠零散、片面的项目推进,无法实现综合性的城市整备。中央政府与公共企业等必须充分履行综合性、引领性和包容性的公共职责。曾主导新都市项目的韩国土地住宅公社,也不应再依惯例主张在城市整备中掌握主动权,而应当做好充分准备与应对。


韩国土地住宅公社土地住宅研究院 研究委员 Jo Youngt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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