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原道38家儿童青少年人权团体召开记者会
一审判决:1人罚金,5人缓刑

近日,因两名与小学生发生性关系的成年男性在一审中分别被判处罚金和缓刑一事,人权团体批评法院判决“犹如挠痒”,处罚过轻。


7日,江原女性人权共同体、江原儿童青少年人权支援中心、江原女性连带等38个团体在春川地方法院江陵支院前及江陵月华街召开记者会,就江陵支院审理的儿童·青少年性剥削案件向合议庭提出抗议,并呼吁提高警觉。


7日,江原地区人权团体在春川地方法院江陵支院前召开记者会,批评法院对买春男性的处罚过于轻微。江原女性人权共同体供图

7日,江原地区人权团体在春川地方法院江陵支院前召开记者会,批评法院对买春男性的处罚过于轻微。江原女性人权共同体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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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团体表示:“近日在江陵发生的诱骗两名小学生进行性剥削的案件中,听闻6名成年男性被告中5人被判处缓刑,1人被判处罚金,如此惨痛的消息”,“即便成年人与未成年人达成合意,只要与未满13周岁的儿童发生性关系,不论对方是否同意,均构成犯罪,即属于法定强奸罪。”


他们接着指出:“以初犯、双方合意并缴纳巨额供托金为由而判处缓刑,是在向加害者发放免罪符;甚至在未达成合意、受害儿童强烈希望严惩的情况下仍作出宽大判决,这种做法是在为另一些人提供正当性”,“我们强烈要求二审合议庭撤销对儿童性剥削加害者作出的不当缓刑判决,对所有被告判处实刑。”


江陵支院,对5人判处缓刑·1人判处罚金
以“给你游戏机”诱骗两名小学生发生性关系的6名男子…轻判惹争议 View original image

据这些团体介绍,居住在江陵的6名成年男性通过网络聊天结识了两名小学生女童,向她们提供现金和游戏机等物品,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据悉,其中一人还是公务员。


在得知此事后,两名女童的父母向警方控告了这些男性,案件由此浮出水面。相关男性因涉嫌对未成年人实施法定强奸等罪名被起诉,检方分别求处3年至最高20年有期徒刑。


然而,在上月18日进行的一审中,合议庭仅对其中提出性交易建议的一人判处罚金1000万韩元,对其余5人判处缓刑。合议庭就量刑理由表示:“已与其中一名受害者达成和解,并向另一名受害者缴纳了供托金,而且被告人并非违背受害者意愿实施行为。”



对此,春川地检江陵支检以量刑不当为由,于上月21日提交了上诉状。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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