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因涉嫌在女厕进行非法偷拍未遂而被起诉的30多岁男子,在受审期间再次实施同类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


24日,据庆南昌原地方法院刑事3单独合议庭消息,A某因在商场等处女厕内非法拍摄如厕女性身体,被移送审判。


他于今年3月26日晚上11时22分至次日0时6分这两天期间,辗转于昌原市城山区一带3栋建筑物内的女厕,共5次实施非法偷拍。


庆南昌原地方法院。图片由记者Lee Seryeong提供

庆南昌原地方法院。图片由记者Lee Seryeong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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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他进入隔间后,将手机伸到相邻隔间下方,进行秘密拍摄。


A某此前已于去年6月,在自己工作地点——城山区一咖啡店的女厕内,以同样方式实施犯罪时被当场发现,因非法偷拍未遂嫌疑正在受审中。


审判庭以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特别法》(利用摄像机等进行拍摄、散布等)罪名,对A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万韩元。


同时还下令对其实施1年保护观察、80小时社会服务以及40小时性暴力治疗课程学习。


审判庭表示:“被告以满足性欲为目的,秘密拍摄多名女性的身体,犯罪情节恶劣,而且在受审期间再次犯罪,其责任更加重大。”


接着指出:“但综合考虑其对错误行为表示反省、无前科、为已确认身份的受害人缴纳了一定数额的供托金,以及家人和熟人承诺将对A某进行规劝等因素,作出上述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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