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拟在引入ChatGPT前于6月前制定AI数据收集指引
将MyData环境应用至全领域
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将构建生态体系,使个人能够按自身意愿利用个人信息的“我的数据(MyData)”在各个领域扎根落地。还将制定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人工智能(AI)引发的国民隐私侵害忧虑。此外,还计划对公共部门的管理监督体系进行全面整顿。
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强调,要使数字平台政府成功落地,并引领超大规模人工智能(AI)时代发展,前提是要获得国民信任,并于14日发布了《为数据创新而确保国民信任的方案》。
管理个人信息的“我的数据”扩散
随着通过修改《个人信息保护法》引入了个人信息传输请求权,国民可以将本人的数据传输至希望的对象,自主进行控制和管理,委员会将推进相关政策,以在各个领域构建我的数据环境。
首先,在制度导入初期,将构建我的数据核心基础设施,包括:为保障个人信息传输请求权行使而确立法律制度的细化标准,建设在技术上支撑我的数据使用流程的在线平台,以及为实现数据畅通流动而进行标准化等。
为激活我的数据生态体系,将快速推进让国民切实感受到的示范性服务。还将设计包括收费体系在内的激励机制,促使数据持有者主动提供数据,从而确立良性循环结构。同时,为确保作为我的数据扩散成功条件的可信度,将建立身份识别、认证和安全体系。一方面阻断“暗黑模式”等巧妙诱导数据传输的欺骗行为,另一方面通过严厉制裁防止数据泄露及篡改行为。
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计划在今年6月前制定包含具体我的数据推进方向的《国家我的数据创新推进战略》。将新设由民间专家、产业界、市民团体及相关部门等参与、引领广泛社会讨论的官民协商机构,以及由相关部门和公共机构专业人员组成的工作推进团,推动一致且平衡的政策。
超大规模AI时代,提出让国民安心的保护原则
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将于今年6月前制定《AI数据安全利用政策方向》,提出在“数据收集—AI训练—服务提供”等人工智能全流程中必须遵守的保护原则和数据处理标准。特别是考虑到为AI训练而频繁收集公开信息或用户生成数据,将就此确立明确原则。此外,还将提出AI训练时适当的匿名化处理水平标准,并就视频、音频等非结构化数据的匿名化处理方法予以指引。
另一方面,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修改,如果利用AI进行的招聘面试或福利受益人决定等对国民权利或义务产生重大影响,公民将新增享有拒绝该决定或要求说明的权利。在明年3月施行之前,将细化国民可以通过何种程序和方式提出拒绝或说明请求,以及在此过程中应如何采取措施等内容。同时,还将就如何保护信息主体的生物信息免受实时人脸识别技术等高风险技术侵害,建立合理的规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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