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已对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谷歌主张,个人信息委员会以其在未获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个人信息为由所作出的处分不当。然而,考虑到谷歌每天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范围,很难认同谷歌的辩解。
谷歌甚至追踪用户鼠标的每一次移动
几乎全国民众每天都暴露在谷歌服务之下。从网页浏览器Chrome,到手机操作系统Android,再到YouTube,在大多数数字活动中几乎都离不开谷歌。
与此相应,谷歌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也十分多样。查看“隐私权保护及条款”即可发现,谷歌以“向用户提供更优质服务”为目的,追踪用户的一举一动。谷歌会查看用户使用了哪些应用程序,并掌握电信运营商名称、电话号码和IP地址等信息。
尤其是,谷歌还在默认用户“同意”的前提下,为了“定制化广告”而收集更为细致的个人信息。用户在观看YouTube内容时,一旦出现广告,谷歌就会观察用户在广告画面上如何移动鼠标、进行了哪些操作。这些信息随后被用作定制化广告的数据。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谷歌打着“保护隐私”的名义,开始收集个人信息。去年,谷歌宣布将在Android操作系统中导入“隐私沙盒”。Android中存在一项包含用户活动记录等数据的“广告ID”,营销公司此前一直从谷歌购买这一广告ID,向个别用户投放定制化广告。
但谷歌表示,今后将阻止向第三方共享这一广告ID,以此来保护个人信息。为此,谷歌打算由自己来统一收集并管理全部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修正案,能否为个人信息收集踩下“刹车”
即将于今年9月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修正案,将带来重要变化之一是以“同意”为中心的个人信息处理要件将被改变。与服务相关的信息,允许经营者在未取得信息主体“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只有对于与服务无关的信息,才须在取得“选择同意”后方可收集。
然而,对于谷歌大规模收集的个人信息,很难明确判断其是否属于“与服务相关的信息”。对于在“未取得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信息的情形,法律将举证责任赋予了经营者。目前谷歌已经公开表示,为了方便用户而收集个人信息。预计谷歌将与监管当局展开尖锐的争论。
另一方面,谷歌因在未获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个人信息并用于在线定制化广告等行为,被指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遭到整改命令并被处以692亿韩元的罚款,随后提起了行政诉讼。谷歌坚持认为,对于行为信息收集的同意,应由网站或应用服务经营者而非平台经营者来取得。
对此,个人信息委员会表示将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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