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记者 Lee Eunju] 在收取对价发布广告帖文的同时,却未予以明确标示的“隐性广告”帖文,在社交媒体中出现在Instagram上的数量最多。
为防止误导消费者的欺骗性广告,公平交易委员会自去年4月至12月针对主要社交媒体实施了“社交媒体不当广告防止监测”,结果共发现2.1037万件疑似不当广告帖文。其中在Instagram上发现9510件,在Naver博客上发现9445件,在YouTube上发现1607件疑似不当广告帖文。
Instagram上的不当广告帖文共9510件,为各平台之首。在Instagram上,以收取对价发布广告,却让消费者难以明确知悉这一事实的“标示位置不当”形式的不当广告占比最高,为81.9%(共7787件)。其做法多为将广告事实标在手机屏幕“查看更多”按钮遮挡的位置,从而对消费者隐瞒广告事实。对此,公平交易委员会引导相关账号进行修改,要求在正文第一行或第一个话题标签中写明能够让消费者知晓广告事实的语句,避免被遮挡。
在Naver博客上也发现了共9445件不当广告帖文。博客中主要发现的是“标示内容”(5330件,占56.4%)和“表达方式”(5002件,占53%)不当的广告。典型情况包括:按照广告代理公司的指示,在帖文中标注“除商品和服务外未另行收取对价”等语句,或使用与背景色难以区分的字体颜色,使消费者难以察觉等。
在YouTube上,则大量发现“标示位置”(944件,占58.7%)和“标示内容”(600件,占37.3%)不当的广告。常见做法是仅在视频“说明栏”中标明系收取费用后发布的广告内容,导致消费者难以识别。公平交易委员会引导相关方在视频标题中标示广告事实,或使用YouTube的“含付费推广”横幅。
不过,与2021年公布的监测结果相比,在帖文中完全未记载广告事实的比例大幅下降(从41.3%降至17.0%)。取而代之的是,标示内容不够明确的帖文比例有所上升。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这是通过持续开展社交媒体监测,引导当事人自愿整改,并面向广告代理公司和网红等积极开展教育,从而推动行业内部守法努力的结果”,“今后将重点检查虽然标示了经济利益关系,但内容标示不够明确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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